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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是中央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核心業務模塊之一,對于一體化系統的有效運行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上線后,可以實現預算執行全流程監督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動態可溯,有效提升財政支出效率、防范財政支付風險,對科學規范預算支出,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一、一體化系統上線,預算執行業務 重要調整
1、強化預算控制,預算指標直接控制資金支付。實現用款計劃和預算指標“雙控制”功能,提升支出信息的完整性和精確性。
2、建立資金支付集中校驗機制。財政部不再向中央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下達用款額度,取消代理銀行對授權支付額度的控制,構建完整的支付控制體系。
3、實行全流程電子化管理。在保障支付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簡化審核過程,提升支付效率,保證支出信息的相關性、真實性、完整性。
4、完善政府采購要求。建立采購合同(協議)備案制度及對資金支付的輔助控制機制,實現購買性支出信息從現行的功能分類、項目、 經濟分類等內容逐步擴展到包含采購合同編號以及合同協議約定的應付款信息,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奠定基礎。
5、實現預算執行全過程監督。財政部各地監管局不再對屬地中央預算單位資金支付申請進行事前審核,改為通過信息系統對屬地中央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進行全過程監管。
6、加強單位會計核算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的銜接。單位會計核算信息、資產信息等將在一體化系統內集中反映。海關單位會計核算業務暫不使用一體化系統,仍繼續使用海關智慧財務會計核算系統,同時按照財政部規定的接口規范與一體化系統對接,實現業務協同與信息共享。
7、豐富報表查詢功能。通過一體化系統可以實時查詢單位原始指標、用款計劃明細、支出明細、預算執行總體情況、預算執行情況(支出功能分類、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項目支出進度等內容,對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更加全面的監控和分析。
二、預算執行模塊運行 實際操作中涉及相關變化
(一)預算項目分類變化以及一體化系統 如何反映項目全周期管理
根據各類預算支出性質和用途,預算項目分為人員類項目、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運轉類項目又分為公用經費項目和其他運轉類項目。
一體化系統中預算項目是基本管理單元,預算編制、執行、核算均細化到項目。基本支出也按項目管理。
項目實施過程中動態記錄和反映項目預算下達、預算調整調劑、預算執行等情況,項目結束和終止時,系統自動計算項目預算結余。
(二)一體化系統如何強化資金支付控制
一是預算指標控制,項目預算指標直接控制資金支付申請,包括統發工資和離退休費均受可執行預算指標嚴格控制;
二是用款計劃控制,主要用于國庫現金流量預測、控制及資金清算管理;
三是政府采購控制,政府采購資金支付受政采指標和合同控制;
四是“三公”經費控制,系統依據可執行指標控制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并根據 “三公”經費批復表對相關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總額進行控制。
(三)用款計劃編報具體變化
對用款計劃口徑進行簡化,不再區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不再編報至具體項目,編報口徑為“預算單位+資金性質+指標類型(當年/結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支付方式(集中支付/實撥)+金額”。
同時,取消代理銀行的單位零余額賬戶授權支付額度控制,代理銀行不再提供預算單位額度到賬通知書。
(四)一體化系統內國庫集中支付 的具體變化
國庫集中支付實現全流程電子化,執行環節約束更加嚴格。預算單位在系統中選取預算指標,填寫支付申請信息,生成《國庫集中支付憑證》,系統嚴格按照預算指標和用款計劃額度控制支付申請。
電子憑證加蓋電子簽名、簽章后,系統自動提交并根據國庫司預設規則及庫款余額情況進行自動校驗。
校驗通過的《國庫集中支付憑證》自動發送代理銀行支付資金,校驗不通過的轉入主管部門人工審核。
(五)支付申請會觸發校驗規則 轉入人工審核范圍
1、除系統預設的白名單范圍以外,向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劃轉資金的。
(白名單涵蓋:確需劃轉的工會經費、住房改革支出、應繳或代扣代繳的稅款,以及符合相關制度規定的工資代扣事項;暫不能通過零余額賬戶委托收款的社會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水費、電費、取暖費等)
2、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購買性支出,未關聯合同的。
3、未開設單位零余額賬戶,需通過財政零余額賬戶支付資金的。
(六)預算單位辦理購買性支出 支付申請變化
預算單位選取帶政府采購標識的指標支付時,必須關聯政府采購合同(歷史政采合同),系統自動校驗合同金額、收款人等信息。系統按合同金額控制累計支付金額,合同累計支付金額至100%時,最后一筆支付需先在采購模塊完成履約驗收。
無政府采購預算的購買性支出,支付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原則上需關聯非政府采購合同(歷史政采合同),未關聯合同的將轉入主管部門和財政人工審核。
(七)教育收費專戶支出具體變化
預算單位申請撥款前需提前備案固定收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和印鑒信息。資金由預算單位按項目在一體化系統中提出支付申請,經財政審核后,直接撥付到預算單位,不再經由一級部門轉撥。支出時按預算指標和用款計劃雙重控制,用款計劃控制支付金額不超過教育專戶對應該單位的資金余額。
(八)出現支付錯誤的更正方法
進行支付更正范圍,適用于技術性差錯誤用預算指標或經濟分類引起的支付更正業務。
支持更正的信息包括指標類型、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項目等,但不得更改原支付憑證中的收付款賬戶信息以及金額。
一條支付申請可多次更正(每次可更正部分金額),每次生成一條支付更正申請。
特別提示:支付更正以系統自動校驗支付更正申請為準,校驗不通過的,轉入部門和財政人工審核,校驗規則參照資金支付校驗規則,不得通過支付更正功能繞開校驗環節。
(九)支付資金可以退回 以及跨年度退回處理
資金退回分為被動退回和主動退回。
因收款人名稱或賬號錯誤的退款,按被動退回處理,由代理銀行關聯原支付憑證,生成《資金退回通知書》發送預算單位。
支付成功后,收款人主動退回資金的,按主動退回處理,代理銀行按到賬信息生成《零余額到賬通知書》發送預算單位,由預算單位關聯原支付憑證,生成《資金退回通知書》發送代理銀行。
對于項目未結束的跨年資金退回、允許預算單位繼續按原用途使用的,按主動退回處理。預算單位在系統中接收代理銀行發送的《零余額賬戶到賬通知書》,不需關聯原支付憑證,而是補錄(手動選擇)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等信息,生成《國庫集中支付資金(主動)退回通知書》發送代理銀行。
對于項目已終止或收回財政存量資金的跨年資金退回,預算單位不再將資金退回零余額賬戶,改為交由主管部門實有資金賬戶歸集后,統一通過銀行匯款將資金繳回國庫。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面對全新的預算執行業務模式,各單位需要加強內外協調,上下聯動配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疑難,打通預算執行業務流程的每一環節,保障資金支付安全高效,不斷提高預算執行規范化、標準化水平,為推動預算管理改革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