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算工具的使用,對于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現代經濟社會中,非現金支付工具在市場經濟發展中越來越重要,已基本形成了以匯票、支票、本票和銀行卡為主體,匯兌、定期借記、直接貸記、網上支付等結算方式為補充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體系。
央行發布的2008年第二季度支付體系運行情況顯示,第二季度,非現金支付工具業務快速增長。其中,銀行卡業務筆數增速明顯提高;匯兌業務金額增速大幅上升;銀行卡業務和匯兌業務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應用中發揮重要作用。
為什么要采取非現金結算?現金結算有哪些不良后果?
第一,大量的現金結算阻礙了先進結算手段的推廣和發展。在非現金結算手段日趨電子化之時,現金結算本應大大萎縮,然而在我國卻沒有十分明顯的跡象,這種情況令人深思。
第二,造成大量的社會重復勞動。據了解,近年來現金在銀行間搬家的現象時有發生。現金結算的勞動強度與票據結算是難以相提并論的,現金結算的勞動強度和勞動時間比票據結算大得多。
第三,現金結算的成本很高,國家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第四,大大降低了銀行對市場運作的監測和調控能力,這也不利于反洗錢工作,同時對一些原本可以通過經濟手段調控的事件無能為力。
第五,現金結算是造成國家稅款流失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僅僅是銀行難以監督企業和個人資金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也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真實情況,使稅款流失于無形之中。
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的制約因素
1、使用主體方面
(1)個體工商戶資金運作呈現模糊性。一方面,很多個體戶為了逃避銀行監督,將經營性的資金混同于自己的儲蓄資金,通過儲蓄賬戶頻繁地存取現金進行業務交往。另一方面,由于個體戶面廣量大、經營靈活、運作快速等方面的特殊性,人民銀行及金融機構對這類賬戶尚沒有形成規范嚴格的管理模式,客觀上為個體工商戶大量使用現金進行交易創造了條件。
(2)企業對現金使用有較強需求。由于現金結算具有錢貨兩清、避免拖欠的“優越性”,部分企業認為現金結算最為理想。一些企業單位為提高資金回籠的速度和效果,有意識地對現金結算提供了比非現金結算更多的優惠,助長了現金結算的不正之風。個別企業經營不景氣,為逃避銀行收貸收息或是偷稅漏稅,人為地使大量資金體外循環,坐收坐支,超庫存,限額保留現金。
(3)受電子工具發展的影響。由于計算機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電子結算工具層出不窮,相應沖淡了其他支付工具的應用。加上金融機構宣傳不到位,人們對傳統工具的拓展認識不足,創新難度較大。另外,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立與在全國的推廣應用,使資金匯劃速度加快,也相對降低了廣大客戶對擴大支票使用范圍的需求。
2、使用客體方面
(1)現行的支付結算體系不健全,支付系統覆蓋面不大,相比現金結算,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和結算方式環節相對較多,在途時間長,難以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運作。
(2)一些票據,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其要式性和文義性較強,填寫簽章稍有不慎,便會導致票據無效或票據權利喪失。
(3)信用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常常由于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系統的欠缺,在運行中容易出現交易和清算的阻塞現象,給客戶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4)支票使用范圍受到很大的限制。由于種種條件制約,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范圍內使用,個人支票的社會認知度較低,使用較少,還未成為居民的日常支付工具。
3、管理監督方面
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淡化了現金管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開戶銀行作為現金管理的中心環節,其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有的開戶銀行對開戶單位支現用途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不把關,登而不審,敞開放行,對開戶單位違反現金管理的行為不敢抵制,致使企業坐支、超限額使用現金的現象普遍存在。
同時,為了完成由上至下的存款考核任務,金融機構大多奉行客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以松散的現金管理換取客戶和存款的穩定,具體采取允許非基本賬戶提現,超范圍使用現金,大額提現不審批等諸多形式去迎合客戶,使現金結算量居高難下。
非現金支付工具體系的建設措施
1、盡快修訂現有的現金管理法規制度
現金管理法律法規滯后,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生活的客觀實際情況。目前,我國現金管理的基本規章制度是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人民銀行相應制定的現金管理實施辦法。為了有力地強化現金管理,推廣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應盡快修訂《現金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度,重新規定金融機構對企事業單位現金管理的職權、范圍及要求,適當降低非現金支付結算金額的起點,同時逐步推行現金結算的收費控制措施,使現金管理規定更加適合推行非現金結算工具發展的需要。
2、嚴格落實有關現金管理的制度規定
(1)企業單位要落實對現金使用的計劃控制。企事業單位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使用和開支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各金融機構應嚴格實施計劃控制,并建立、健全現金收支監測分析制度,對現金收支、存取等情況隨時進行調查、統計、分析。
(2)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柜面結算監督工作。金融機構要認真審查現金支出的范圍、用途、程序、額度等情況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是否符合結算標準,對不合法、不合規的情況一律拒絕辦理。對大額現金支付要嚴格執行現金、賬戶管理和反洗錢的有關規定,現金存入要審查資金來源,現金支取要審查資金用途,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銀行和人民銀行報告,制止和糾正資金使用上的違規、違紀行為。
(3)人民銀行要切實強化現金管理和支付結算管理工作。人民銀行作為主管機關,要加強現金管理和支付結算管理工作,加大對違反現金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現金管理工作的時效性和準確性,為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的推廣創造良好的環境。
3、積極規范、創新非現金支付工具
(1)積極優化并大力推廣商業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等結算工具的應用,改善信用卡的用卡環境,鼓勵刷卡消費,規范網上支付和銀行卡等電子支付工具的業務規則。
(2)積極鼓勵支付工具和結算方式的創新。通過深入研究,以電子貨幣為發展方向,不斷創新和規范支付工具,為市場提供更多方便快捷的支付結算工具和支付結算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3)充分發揮個人結算賬戶的功能效用。鼓勵和引導個人通過結算賬戶進行轉賬結算,辦理匯款,發表工資等轉賬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