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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財政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企業,各社會團體及其他經濟組織:
為促進會計人員知識更新,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青島市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中(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應當在取得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應先進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關要求按照《關于轉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財會〔2022〕1號)規定執行。(具體通知已在青島市財政局官網-會計管理網頁發布)
二、學習時間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繼續教育學分
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人才選拔、培養、表彰的必要條件。
四、繼續教育內容和形式
(一)繼續教育內容
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規定,繼續教育內容設置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和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專業通識知識包括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治、會計改革與發展三個科目;專業核心知識包括企業財務會計、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農村會計、管理會計、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稅收實務、會計信息化八個科目;專業拓展知識包括可持續信息披露、審計基礎、金融基礎、財經相關法規、其他財會熱點五個科目。
主要內容有:會計職業道德與誠信體系建設、會計法律法規制度、新時代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新中國會計發展沿革、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非營利組織及基金類會計制度、農村會計制度、管理會計理論與應用、內部控制理論與應用、財務管理理論與應用、稅收法律法規制度與實務應用、會計數據標準應用、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務工作中的應用、可持續信息披露研究動態、審計基礎知識、金融基礎知識、財政金融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法律法規、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題。
市財政局將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繼續教育的具體內容,加強對網絡教育課件和面授教育課程的審核把關,不得將會計考試培訓課程以及內容陳舊、錯誤的課程納入繼續教育,保證課程質量。
(二)繼續教育形式
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形式主要有網絡教育、面授教育及視同繼續教育等形式。
1.網絡教育。會計人員參加網絡繼續教育,按照屬地化原則,直接通過“青島市財政局官網--會計管理--會計人員管理--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模塊,選擇一家培訓機構進行注冊學習、測試、考試合格后打印成績單。
2.面授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本系統會計人員進行面授教育培訓的,應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內將培訓通知、培訓內容、培訓學時、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師資、課程安排、參訓人員基本信息等材料報財政部門備案,并填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備案表(見附件),經審核后方可開展教育培訓。會計人員涉及單一行政區域的,向該行政區域財政部門備案;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直企業以及會計人員跨行政區域的,向市級財政部門進行備案。為確保教育質量,財政部門將不定期對備案單位的繼續教育面授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評估和檢查。未提前備案組織的面授教育培訓,不予認定學分。
3.視同繼續教育。參照《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繼續教育登記
繼續教育記錄登記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登記”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兩種方式。
(一)財政部門統一登記
1.參加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省會計學會培訓以及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記錄由省財政廳于2023年12月31日前統一登記。
2.參加網絡教育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記錄由市財政局統一登記。
3.主管部門單位組織本單位、本系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的,面授培訓結束后一周內,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測試合格人員簽到表、會計人員信息、本期培訓總結、學習效果自評、測試試卷等資料報所屬財政部門,經審核符合面授培訓要求的,由財政部門進行繼續教育學分認定。
(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
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升級并通過考試、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公開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書籍、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的,由會計人員在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申報并上傳證明材料,由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局在采集系統內進行審核登記。
個人申報訪問路徑:“青島市財政局官網—會計管理專題網頁—會計人員管理—會計人員信息辦理入口—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
(三)費用負擔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所需費用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會計人員每年按時完成繼續教育的,享受當年度免費繼續教育;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繼續教育的,應通過網絡繼續教育形式補學完成,費用由會計人員個人承擔。
六、有關要求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市級財政部門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各區(市)財政部門按照屬地化原則,負責具體組織開展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二)各單位應支持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為其學習提供方便,保證其學習時間,使會計人員能夠依法享有繼續教育的權利。會計人員應按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學習時間,當年按時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附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備案表
青島市財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