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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服務于政府會計制度改革,幫助廣大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準確理解和掌握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至第5號的重點及難點內容,做到融會貫通,上海市財政局組織各區財政部門、政府會計學習小組及相關單位編寫了《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實務》系列,通過提出問題、回答問題、編寫實務等形式幫助財會人員理解和快速查閱學習。
一、【問題】
單位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結算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二、【解答】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八、關于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資金的會計科目適用問題”的規定,單位通過支付寶、微信等方式取得相關收入的,對于尚未轉入銀行存款的支付寶、微信收付款等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的余額,應當通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
三、【應用實務】
(一)實務材料
甲事業單位在物業部門開通了支付寶、微信結算方式,2021年8月分別與支付寶、微信平臺簽訂協議,自8月15日起可通過支付寶、微信收取相關收入,協議約定收款次日平臺將前日款項全額劃轉至甲單位在工商銀行開設的實有資金賬戶。8月15日,物業部門當天實現收入1000元,其中:支付寶收款800元、微信收款200元。8月16日,以上款項均轉入單位銀行存款賬戶。為簡化處理,本材料不考慮增值稅因素。
(二)實務分析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相關科目規定,甲單位取得相關收入時,財務會計應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相關收入科目;預算會計應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相關預算收入科目。
(三)賬務處理
甲事業單位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款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元):
1. 2021年8月15日,取得收入時:
財務會計:
借: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800
——微信 200
貸:事業收入 1000
預算會計: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1000
貸:事業預算收入 1000
2. 2021年8月16日,實有資金賬戶收款時:
財務會計:
借:銀行存款——工商銀行 1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支付寶 800
——微信 200
預算會計:不做賬務處理
一、【問題】
單位在建工程按照估計價值轉固應當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二、【解答】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4號》(以下簡稱《解釋4號》)的規定,單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應當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一)估計價值的確定:估計價值,是指在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前,單位在建的建設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包括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以及應付未付的工程價款、職工薪酬等。估計價值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相關明細科目的賬面余額確定。
(二)按實際成本調整暫估價值的會計處理:單位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后,按實際成本調整資產暫估價值時,應當將實際成本與暫估價值的差額計入凈資產,借記或貸記“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科目,貸記或借記“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經上述調整后,應將“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余額轉入“累計盈余”科目。
單位應當對暫估入賬的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計提折舊(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規定無需計提折舊的除外),實際成本確定后不需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單位按實際成本調整暫估價值后,應當以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減去已計提折舊后的金額)作為應計提折舊額,在規定的折舊年限扣除已計提折舊年限的剩余年限內計提折舊。
三、【應用實務】
(一)實務材料
A事業單位作為項目法人,2020年1月開工自行建造一棟辦公樓,經過1年半建設,于2021年7月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并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2022年1月,辦理完成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手續。項目建設期內相關業務如下(為簡化處理,本案例不考慮稅費等其他因素;本案例實行財政授權支付)。
1.支付工程項目款。2020年1月開工建設至2021年7月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期間,A事業單位共支付該辦公樓項目成本600萬元,其中350萬元是工程建設款,200萬元是設備投資款,30萬元是設計費,20萬元是監理費。
2.辦公樓交付使用。2021年7月,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A事業單位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及單位財務核算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確定該辦公樓的折舊年限為50年。
3.辦公樓辦理竣工決算。2022年1月,A事業單位完成竣工財務決算手續,工程最終決算審定價為629.7萬元。
(二)實務分析
根據規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入賬。辦公樓應于2021年7月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并交付使用時登記入賬,并按月計提折舊。根據《解釋4號》規定,入賬成本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相關明細科目的賬面余額確定。
2022年1月,A事業單位完成竣工財務決算手續時,應當將實際成本與暫估價值的差額29.7萬(629.7萬-600萬)計入凈資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同時,借記“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貸記“累計盈余”科目。實際成本調整完成后,A事業單位應當將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剩余可使用年限內按月計提折舊。
(三)賬務處理
A事業單位的賬務處理見下表(單位:萬元):
一、【問題】
單位無償調入固定資產,如果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的,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二、【解答】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規定,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進一步明確,按照相關政府會計準則規定,單位(調入方)接受其他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確定。但是,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即已經按制度規定提足折舊)或者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的,單位(調入方)應當將調入過程中其承擔的相關稅費計入當期費用,不計入調入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的,單位(調入方)在進行財務會計處理時,應當按照該項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余額,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照該項資產在調出方已經計提的折舊或攤銷金額(與資產賬面余額相等),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在預算會計中按照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三、【應用實務】
(一)實務材料
甲事業單位(調出方)向乙事業單位(調入方)無償調撥臺式電腦五臺,甲單位賬面情況為“固定資產”15000元,“固定資產累計折舊”15000元。調撥過程中發生運輸費用100元,由乙單位承擔。
為簡化處理,本案例不考慮增值稅因素。假設乙單位使用實有資金賬戶支付費用。
(二)實務分析
本例中,因甲單位賬面價值為零(已提足折舊),故乙單位應當按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15000元,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同時,乙單位支付的運輸費應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三)賬務處理
甲、乙單位的賬務處理見下表(單位:元):
一、【問題】
單位無償調入固定資產,如果在調出方的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記賬的,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二、【解答】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規定,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確定。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進一步明確,按照相關政府會計準則規定,單位(調入方)接受其他政府會計主體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產,其成本按照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稅費確定。但是,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為零(即已經按制度規定提足折舊)或者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的,單位(調入方)應當將調入過程中其承擔的相關稅費計入當期費用,不計入調入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無償調入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的,單位(調入方)在進行財務會計處理時,應當按照名義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無償調撥凈資產”科目;按照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在預算會計中按照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其他支出”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三、【應用實務】
(一)實務材料
A事業單位接受無償調入的一項固定資產,該項固定資產在調出方B事業單位的賬面余額為名義金額1元,A事業單位承擔調入過程中的運輸費用1000元。
為簡化處理,本案例不考慮增值稅因素。假設A事業單位使用實有資金賬戶支付費用。
(二)實務分析
本例中,因固定資產在B事業單位的賬面余額為1元,故A事業單位應當按名義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無償調撥凈資產”科目,同時,A事業單位支付的運輸費應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三)賬務處理
A、B單位的賬務處理見下表(單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