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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經歷和社保問,民營企業會計人員參加評審,繳納的社保所屬單位較多和實際工作單位有不同是否影響評審,是否會認為是工作經歷不符?
問題二:2023年高級會計師評審是否需要現場答辯。
您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1.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申報評審相關要求(四)民營企業申報人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核實”。
2.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四(二)單位審核審議 對申報正高級、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人員,各單位應在出具推薦意見前組織面試答辯,并在面試答辯的基礎上提出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明確是否同意推薦,并如實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有關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
請您在申報時關注當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您可登陸廣西財政廳網站及時了解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