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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兩個問題需要咨詢和了解。
1、請問高級會計師報名其中需要到現場提交相關核查資料,其中有一項是涉及繼續教育事項,這個繼續教育證明需要從什么時間節點開始提供?
2、因會計資料未調轉到廣西,且原信息采集省份無法在新系統中查詢到2018年以前的繼續教育記錄(相關情況已咨詢過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人員),只有從業資格證上蓋有省財科會計考試培訓中心當年度完成繼續教育印鑒章,能否作為佐證材料。當地市財政局無法辦理并認可(省財科會計考試培訓中心當年度完成繼續教育印鑒章)資料,導致無法完成高級會計師報名資料審核工作,請給與問題反饋和解決。謝謝。
您好!
根據《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2〕3號),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上述通知同時要求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根據上述規定,廣西考區在2023年會計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核驗時,要求考生提供從事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及對應年限的繼續教育證明,至少需提供從事會計或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次年起的繼續教育證明。
結合您的個人情況,由于審核申請資料中部分年份的會計繼續教育在外省完成,且無法通過官方網站系統等途徑進行有效驗證。為切實維護會計資格考試的公平性,需要根據所報名考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提供其他輔助證明材料。據了解,您已按當地財政局指引,聯系原完成會計繼續教育的省份出具相關證明,請注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報名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