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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評審 申報材料與報送要求
申報人員按照下列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進入“福建省 財政廳政務公開網(http://czt . fujian . gov . cn/) — —專 題專欄——福建會計”網頁下端的“高級會計師評審系統” 如實填寫申報材料。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人員 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告》《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廈門市會計 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規定,申報人員應在福建省會計 人員信息管理平臺或廈門市會計人員綜合服務平臺內完成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申報人員在“高級會計師評審系統”注 冊報名時年度應選擇“2022年度”,申報類型應選擇“高級
會計師”。
一、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職改辦或省直有關廳、局
(總公司)職改辦出具的高級會計師委托評審函1份
根據省政府有關高等院校、省屬公立醫院、省屬科研機 構、中小學、中職校(含技校)“評聘合一 ”的規定,凡我
省上述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提供相關 空崗證明1份。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
表》)一式4份(雙面打印,復印件無效)
《評審表》在高級會計師評審系統內填寫,導出排版后
可直接打印。
(一)根據《福建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閩人社 發〔2021〕1號〕文件精神,各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 正式上報之前,應將申報者的《評審表》《申報高級會計師 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5個工作日以 上(含5個工作日),接受群眾監督,對有反映和爭議的材 料,要認真核查,在正式上報前,應將不符合要求和有爭議 尚未核實的材料剔除,并在《評審表》中的“單位推薦意見” 欄內注明“經公示(公示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申 報材料真實無異議,符合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
件,同意推薦”。
(二)“基層單位意見”欄,本單位簽注意見后,由單
位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呈報單位意見”欄,各設區市財政局、人社局 職改辦或行業主管廳局(總公司)職改辦簽注意見后,由各
職改辦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四)《評審表》封面蓋本單位公章或職改辦公章,整
冊加蓋騎縫章。
(五)《評審表》用膠水在左側面粘貼成冊,不能用訂
書釘裝訂,以便歸檔管理。
三、《單位推薦意見》 一式6份
單位推薦意見要求字數在1500字以上,須由單位人事 部門對申報人的業務理論水平、工作能力、主要業績成果等
情況作出評價。
四、《單位簡介》 一式6份
(一)申報單位情況簡介。申報人員必須使用本人勞動 關系所在公司(單位)經過外部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相
關數據資料。
(二)在“單位人員組織架構”項中列示單位組織架構 情況,內容如下:1.本人所在單位層級:大型(或中型、小 型)企業本級、大型(或中型)企業一級子公司、大型(或 中型)企業二級子公司、大型(或中型)企業三級子公司、 大型(或中型)企業分公司,按所在單位實際層級選擇1項; 2.本人所在管理職務層級,例如:會計→主辦會計→財務部 副經理(本人) →財務部經理 →財務總監或副總經理 → 總經 理→董事長。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增加說明本所注
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總人數。
五、《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表》(以下
簡稱《個人情況表》)一式6份
《個人情況表》在高級會計師評審系統內填寫,導出排
版后可直接打印。
(一)破格申報人員應注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具體條目。
(二)“履行職責情況”欄,填報受聘中級會計師資格 前后履行職責情況,字數要求1500字以上,重點突出專業
理論、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
(三)“專業獲獎”欄,填列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人
事部門共同頒發的獎項。除此外的獲獎,列在“非專業獲獎”。
上述第三到第五項申報材料(《單位推薦意見》《單位簡
介》和《個人情況表》)按順序合并裝訂成冊,每冊加蓋騎
縫章, 一式6份。
六、 研究成果
對提交的研究成果實行“文獻復制檢測”,由評審委員 會確定文獻復制比率最高線,高于最高線的實行一票否決。 論文、著作的發表期限和課題的結項時間應在取得會計師資
格后,截止到2022年12月31 日,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一 )論文
1.在省級以上刊物、《福建財會研究》或《福建財政》 財會天地欄目公開發表(限獨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會計 類論文。發表在報紙、增刊、專刊、套刊、電子期刊、 一號
多刊等刊物上的論文及稿件刊用證明均不予認可。
2.有多篇論文的應選定1篇論文作為代表作,提供刊物 原件1份,復印件(含封面、目錄和正文)6份。代表作以
外的其他論文提供原件1份,復印件1份。
3.所有報送論文認證的復印件1份(論文代表作認證需 6 份) 。提供在中國知網(http://www . cnki . net/)上查詢到 的論文結果的復印件(《福建財會研究》和《福建財政》除 外)。查詢結果必須包括題名、作者、來源出處、發表時間
等內容,打印后分別附在論文復印件的后面。
(二)著作
公開出版會計類專著、教材等1部以上(本人撰寫的字 數不少于2萬字,獨著不限字數)。以專著為代表作的,除 原件1份外,還需提供內容簡介和專著中的重要觀點(特別
是有創新的觀點,1500字以上),及所在章節頁復印件6份。
(三)課題
主持完成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福建省會計學會立 項的會計類研究課題1項以上。提供課題結題報告書、鑒定
書、結題證書等一式6份。
七、財會案例(或調研報告)一式2份
申報人員應提交1篇獨立撰寫的財會案例或財會工作調 研報告。對案例、調研報告實行“文獻復制檢測”,由評審 委員會確定文獻復制比率最高線,高于最高線的實行一票否
決。
(一)財會案例應是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結合本職工作實 際的某項業務或事項,要求有背景、主題、過程、結果、分
析和本人發揮作用以及啟示借鑒,字數不少于3000字。
(二)財會工作調研報告應是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結合本 職工作實際的某項業務、事項或問題,要求有背景、有情況、 有分析、有針對性的意見或建議和本人發揮的作用以及報告
供單位或領導參考情況,字數不少于3000字。
八、2018—2022年度《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各 1 份
九、 身份證復印件1份
十、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提供專科及以上所有學歷的證明材料。2002年后在國內 取得并可在學信網(http://www . chsi . com . cn)查詢的學歷 可只提供證書號,無需提供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在國外取得
的學歷、學位應提供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認證證明。
十一、在有效期內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復印
件 1 份
十二、 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十三、 會計師聘用證明復印件1份
具備博士學位的,提供取得會計師后近2個年度以上的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能體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復
印件。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 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的,提供取得會計師后近5個年度以 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能體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合
同復印件。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的,提供取得會計師后近10個年度 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能體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
合同復印件。
滿足閩財會〔2004〕30號文件規定的破格申報條件者, 提供文件要求的相應年限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能體現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十四、 現任行政職務的任命文件復印件1份
任職時間截至2022年12月31 日。
十五、2018—2022年度的會計繼續教育證明1份
提供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或廈門市會計人員
綜合服務平臺上的2018—2022年繼續教育證明。
十六、 取得會計師后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十七、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1份
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在評審申報系統中填列并導出
打印,按要求簽章。
十八、 業績佐證材料1份
參評人員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 案>的通知》(閩財規〔2022)21號〕有關規定報名參加評審 的,應對照附件1《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
件》第八條的業績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參評人員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事廳關于印發< 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的通知》 (閩財會〔2004〕30號)有關規定報名參加評審的,應對照
第十條的業績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須與《評審表》《個人情況表》
中有關內容相一致。
十九、 評審材料光盤1份
(一)光盤刻錄要求:所有刻錄在光盤上的內容必須與 網頁填報、提供的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如有不符責任自
負。
(二)光盤刻錄內容:建立一個以申報人姓名命名的文 件夾,文件夾內應包括:所有申報論文、著作、課題(指定 為代表作的應在電子版文件名中標明;有著作的應提供著作 主要觀點及提要)、財會案例或財會工作調研報告、《個人情 況表》《評審表》《單位推薦意見》《單位簡介》等電子文檔
(doc格式)各1份,個人近期證件照電子文檔(jpg格式)
1份。
(三)電子版論文代表作的刻錄要求:僅包括文章標題 和正文內容,在標題下方或文章末尾處均不體現作者姓名和
工作單位。正文內容應與期刊發表及系統填報完全一致。
(四)電子版財會案例或財會工作調研報告的刻錄要 求:僅包括文章標題和正文內容,在標題下方或文章末尾處 均不體現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文章標題和正文內容中有出 現單位名稱的應用字符代替,正文內容應與系統填報完全一
致。
(五)各項目文件名的要求:以“地區+姓名+項目名稱” 作為文件名(例如:廈門張三論文代表作、廈門張三財會案
例、廈門張三個人情況表等)。
(六)電子文檔相片應與網頁版申報系統上傳相片一
致。
二十、 材料裝袋要求
(一)為了保證資料不遺失,務必使用大號、可用細繩 纏繞封口的牢固的牛皮紙文件袋,不受理其他非牛皮紙文件 袋包裝的材料。材料袋上應詳細注明申報人的姓名、單位、 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和單位職改辦電話。原件必須單獨裝
袋,提交給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后由本人收回。
(二)按第一項到第十九項的順序疊放材料。每份材料
不要另行加裝封面,不要將所有材料合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