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是企業一年中最繁忙的時候。新會計小王愁眉苦臉地拿著賬本和新準則找會計主管張姐請教:“張姐,提取資產減值準備時到底應該遵循哪項具體準則啊?一些專門的具體準則,比如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生物性資產和一些金融資產等等都有相關規定,同時又出了一個專門的資產減值準則。同樣是對資產減值損失的處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七條明確說‘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但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中又說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雌饋砗苊?。我按哪項規定做賬啊?”
張姐笑笑,翻開準則說:“你肯定沒有系統學習各項具體準則。每一項具體準則都有一個適用范圍,對一些例外也作出了具體規定。你看,《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三條中就說存貨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的金融資產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未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的減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8號準則主要規范的是企業非流動資產的減值問題,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及相關設施以及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等。新準則針對不同資產的不同情況,對減值的處理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在使用新準則對某項資產的減值問題進行會計處理時,一定要進行具體分析?!?br />
小王看看準則,不好意思地說:“以前,我總覺得準則前面的內容像聾子的耳朵——擺設,沒有特別注意,以為具體的會計處理規定才是重要的,悶著頭想有時能把自己給弄暈了,干脆請大姐給我再講講資產減值處理中需要特別注意的一些問題吧?!?br />
張姐考慮了一下說:“咱們企業屬于一般企業,資產構成不是特別復雜,應該提減值準備的資產主要包括準則中的一部分,比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比較簡單的單項資產。處理這種減值業務需要注意的問題有下面幾個主要方面:首先是最復雜的問題——減值的計算問題。不同的資產減值具體計算有些差別,比如適用8號準則規定的資產,當資產的賬面價值低于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相比取較高者,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該數值之間的差額就是需要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金額是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之間的差額;存貨的減值金額一般為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的差等。其次是你剛說的減值的轉回問題。適用8號準則的資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而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等資產在確認減值后,當減值的影響因素消失后,已提準備可以予以恢復,但必需在原已計提的準備金額內轉回。另外,減值測試的時間也不盡相同。8號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進行減值測試,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但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是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而存貨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都需要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減值測試。減值問題確實比較復雜,需要細心、具體分析。這些問題解決后,會計賬目處理如何進行應該沒有疑問吧?”
小王回答說:“我覺得應該是所有當期計提的減值準備都應該是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各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如果允許沖回的,把分錄反作就可以了。對吧?”張姐點點頭:“還不是很糊涂。但減值還有許多問題需要多看多想,學會在準則的范圍內做到具體問題具體處理?!?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