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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北京市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三)取得中級職稱以來,應具備下列成果條件:
在經濟領域,作為主要參與人(排名前三)完成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得到有效應用的專著教材、行業標準、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課題報告、經濟活動方案、發展規劃等,或作為主要參與人(排名前三)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3 項及以上。
根據上面政策文件,申報北京高級經濟師評審需要在取得中級職稱后具備3項及以上成果,成果可以是符合條件的專注教材、行業標準、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課題報告、經濟活動方案、發展規劃、論文等。
所以不是必須發表論文,其他符合條件的3項及以上成果也可以。如果沒有其他成果,只有論文,那就需要3篇及以上作為主要參與人(排名前三)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有重要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