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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黨和國家不斷加大對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監督管理力度,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已成為內部審計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在選人用人、決策參考、責任追究等方面已廣泛運用,對審計報告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因此,如何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質量是當前廣大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在的常見問題
為更好研究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質量提升策略,筆者對本單位所屬36家國企開展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質量問卷調查,涉及勘察設計、工程建設、房地產、物流貿易、工業制造等多個行業領域,并隨機抽取上述企業近三年經濟責任審計報告120份為調查樣本,對審計報告結構完整性、公信力、評價客觀性、建議可操作性等方面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受到領導肯定、內容完整、公信力強的審計報告分別占樣本量的75.4%、76.3% 和 83.2%;報告冗長不精、審計評價失真、披露問題膚淺、建議可操作性不強的審計報告分別占樣本量的16.3%、18.2%、26.9% 和 28.6%。
從調查數據分析,近三年來,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質量逐年提升,明顯向好,報告公信力提升尤其明顯,但仍有部分單位審計報告質量不高,約占樣本量的21%。筆者結合自身撰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實踐、所在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調查結果分析,歸納出當前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存在的六類常見問題。
(一)報告素材來源不足,套話多、干貨少
受撰寫報告時素材來源不足、有效信息量少等因素影響,部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篇幅冗長、套話多、“水分”大、“干貨”少。調查發現,一方面,審計質量把控不嚴,審計過程重點不突出,審計事項不深入,審計發現問題少;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中“先提拔后審計”現象較為普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審計結論偏差大。
(二)報告正文平淡無奇,分量輕、價值低
有的報告雖然要素齊全、內容完整,但通篇不能體現報告價值精髓,可讀性、使用性不強,表現為:一是報告對基本信息、事實現象的描述多、結論少,缺少必要的分析、判斷和評價。二是行文條理不清,邏輯不強,前后矛盾或前后不相關。三是用詞用語不準確,報告中出現含有“可能”“大多數”“一些”等不確定性詞語,缺乏定量數字、數據信息。
(三)報告內容不盡完整,缺項漏項
部分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主要反映了領導人員任職期間的財務收支、經濟指標、主要業績、審計發現問題和建議,弱化了對領導人員履職期間經濟責任的總體評價、審計發現問題的責任認定以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重要內容,甚至有的報告不能抓住主線,未能突出審計對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等。
(四)揭示問題不深不實,定性不準確
因內部審計易受到來自內部權力、人際關系等因素干擾,且有些審計人員業務不精、能力不強,審計報告披露問題止于表象,未挖掘出問題的實質和根源。有的問題定性不準確,定性支撐證據和依據不足,甚至在未取得足夠證據或未與審計對象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僅憑問題表象盲目定性。
(五)評價背離審計目標,評價不得體
部分審計評價未圍繞任期內與職責任務相關完成的經濟工作指標、履行經濟責任以及產生經營效果等目標進行綜合評價,未遵循評價原則。一是評價不全面,對主要問題以及應承擔的責任未作出評價。二是重要性不突出,評價問題性質、金額等經濟事項偏少。三是評價不客觀,評價內容與實際情況出入大或不相符。四是相關性不強,評價事項與審計目標無關或關聯不大,將審計對象獲得榮譽、克服困難等未經證實的信息寫入報告。五是缺乏職業審慎,對受審計手段所限未經審計核實或超過審計范圍、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作出評價和定性。
(六)意見和建議脫離實際,操作性不強
部分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混為一談,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實現難度大。一是提出的審計意見超出審計機構權限,被審計單位無法整改、糾正。二是提出的審計建議針對性、建設性、可操作性不強,建議內容與國家當前政策、改革方向契合度不高,與企業發展目標、現場實際不相宜,不能較好地指導審計整改或改善管理。
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質量的策略分析
高質量的審計報告應具備準確、客觀、清晰、簡潔、富有建設性、完整和及時的特征。在審計實踐中,要撰寫高質量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從六個維度著力。
(一)以審計質量為保障,確保審計結果真實有效
從思想上處理好“先離后審”現實問題,確保審計監督效果。長期以來,許多企業的人事任免形成“先提拔后審計”的異常規律,在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是難以改變或扭轉的現實問題。“先提拔后審計”的對象是已提拔到新崗位的領導人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削弱了審計監督效果。因此,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首先要處理好這個現實問題,堅持對事不對人、不偏不倚的客觀態度。同時,企業應盡可能為審計工作提供或創造獨立性條件,確保客觀、公正地對離任領導人員作出科學客觀評價。
從行動上開展好現場審計作業,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過程是形成審計報告最基礎、最重要的環節,提高審計報告質量首先要把好過程審計質量關。一是扎實開展審前調查,充分掌握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收集相關資料,分析研判風險,確定審計重點。二是編制可操作性強的審計實施方案以指導審計實踐,審計中適時召開“碰頭會”,對發現的重大損失問題或風險進行集體討論、分析。三是審計底稿實行小組長、主審和組長三級復核制,以確保審計內容完整、重點突出、記錄清晰、證據充分恰當、要素齊全等。
(二)以實現價值為宗旨,撰寫報告緊扣價值主線
理解高質量審計報告的價值。宏觀上看,高質量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有利于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規范權力運行以及有利于遏制腐敗;微觀上看,能為組織、人事部門提供選人用人的依據,能為企業高管提供重要戰略決策參考,能促進審計客戶提高管理水平、促進企業降本增效、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等。
緊扣價值導向撰寫報告。撰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始終要以實現“報告價值”為宗旨,緊扣報告價值并貫穿始終。要透過現象挖掘出事物本質和“背后的故事”,認真分析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實質和根源,總結共性問題、發現變化規律,為企業發展提供管理借鑒和參考,增強報告使用價值。
(三)以不同利益相關者的需求為根本,報告內容力求完整真實
遵循《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簡稱《規定》),審計報告既要內容完整又要突出重點。《規定》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有明確要求,主要包括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評價、審計問題、責任認定以及意見建議等。《規定》指出,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應包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等方面的具體內容。在撰寫審計報告時,應遵循《規定》要求,既要全面反映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又要重點突出權力運行和經濟責任落實結果。
精雕細琢,以“工匠精神”雕琢審計報告。高質量的審計報告不但要具備完整的審計內容、較高的使用價值,還要具備清晰的輪廓結構和較強的閱讀美感。撰寫審計報告要始終以“工匠精神”精雕細琢,追求盡善盡美。一是做到條理清晰、觀點明確,注重謀篇布局、層次分明,提升閱讀美感。二是報告用詞應謹慎恰當、簡潔易懂,不宜使用生僻術語,杜絕冗詞贅句。謹慎使用判斷性質、反映程度和數量方面不確定或絕對化的詞句,不宜使用夾雜感情色彩的褒貶語句和寫入未經查證或與審計事項無關的內容。三是提高審計報告的使用價值,篇幅要“短而精”、內容要“廣而深”,必要時可創新使用圖表,讓人“看得懂”“用得上”。
(四)以發現問題為抓手,審計定性定責依據準確
披露問題力求要素齊全、事實清晰。在篇幅有限的審計報告中,描述問題不但要簡明扼要,而且必須要素齊全。問題要素一般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責任主體、事由、主要情節以及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原因、定性等。描述問題文字要簡潔明了,避免過多的細節描述,用詞一定要準確,不得含糊其詞。行文語言風格應客觀平實,以寫實為主,避免使用主觀籠統詞語,如較高、較多、部分等。
問題定性、責任認定力求依據正確,客觀公正。問題定性關系到當事人是否應承擔責任、承擔責任大小、賠償損失多少等問題,因此,必須保持審慎態度,堅持以事實為根據,充分掌握審計證據,正確引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確保問題定性依據正確。要按照“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區分處理,遵循“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原則,客觀公正地作出審計評價和責任認定。
(五)以經濟責任為核心,審計結論評價全面客觀
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規定》雖為經濟責任評價提供了參考依據和范圍,但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范,現階段審計評價仍缺乏量化指標和評價標準。筆者認為,一份有分量、有深度、有廣度的審計評價,應當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定量評價就是用客觀數據量化評價內容,用數據說話更有說服力和公信度。如在評價領導人員某方面履職不到位時,除了定性評價外,還要用數據反映事實,進行定量評價。
緊扣審計范圍,科學客觀評價。審計評價要緊扣“經濟責任”的范疇,圍繞審計事項進行客觀評價。評價事項要有足夠的審計證據,不能憑個人感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斷妄加評論,未經證實、證據不足或未發生的經濟事項不予評價。
(六)以增值服務為目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可行
審計意見要有據可查。報告撰寫者要熟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針對問題的性質、原因以及結果認真分析、判斷,準確定性,依法依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切勿提出無根據、不合理、不恰當的處理意見。處理意見要客觀、全面,防止出現責任事項未處理、漏處理,或用整改代替處理。
審計建議要富有建設性。審計建議是針對審計中發現審計對象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完善 提高的事項,在充分剖析原因、影響結果或造成損失的基礎上提出的建議。因此,審計建議應充分考慮審計對象實際條件、環境,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辦法或措施,力求中肯可行、針對性強、富有建設性。同時,審計建議還要有助于改善經營管理,有助于提高經濟效益,能為企業高層提供決策參考服務。(作者鄒兵、文杰豪單位系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
來源:《審計觀察》雜志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