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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嘉亮
五一勞動節前,中國注冊稅務師協 會發布公告,明確了 2022 年稅務師執業 資格考試(以下簡稱 TA 考試)的報名時 間和相關說明。對考生而言,則更為關 心公告附件 1 公布的考試大綱的變化。
為此,《中國會計報》記者針對今年 TA 考試大綱的變化對業界專家進行了訪 談。 多位專家均表示,穩定、嚴謹、重細 節是今年TA考試的顯著特點。
《稅法( Ⅰ )》《稅法( Ⅱ )》: 邏輯嚴謹 條理清晰
“相較于教材對考點細節的精準把 握,考試大綱體現的是知識考核方向的 引導以及對考生的要求。從今年《稅法 ( Ⅰ )》《稅法(Ⅱ)》的考試大綱來看,更多 的是對教材的完善、內容的更新,在穩定 的基礎上,更為嚴謹。”首都經濟貿易大 學教授劉穎在接受《中國會計報》記者采 訪時說。
在劉穎看來,今年《稅法( Ⅰ )》《稅法 (Ⅱ)》考試大綱呈現4 方面特點:
一是考試大綱學習思路結構更具邏 輯性。對一些章節、知識點進行了合并、 拆分、移位,在更具邏輯性的同時,強化 了知識的層次感。 比如,《稅法( Ⅰ )》將 原大綱中的銷售服務、銷售不動產、銷售 金融商品的銷售額合并為“銷售額的特 殊規定”,列在“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 之后,強化了知識點單元的層次感。再 比如,《稅法(Ⅱ)》中將“熟悉非居民企業 派遣人員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征收企業 所得稅的規定”“掌握非居民企業間接轉 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處理”等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移至國際稅收章節,使得考生復 習相關知識點時,利于理解政策,同時 , 條理清晰,復習思路更為流暢。
二是對章節文字有所調整,表述更 為嚴謹。比如,《稅法(Ⅱ)》原大綱中“資 產的稅務處理”改為“資產的所得稅處 理”,將“貨勞稅”改為“貨物和勞務稅” 等,表述更為嚴謹,貼合稅務師職業的專 業化視野和精準性表述的要求。
三是對知識點重視程度有所調整。 比如,《稅法( Ⅰ )》中將“石腦油、燃料油 消費稅征(免、退)政策”由“掌握”改成“了 解”,這一改動貼近實務。“當然,那些將 ‘了解’改為‘掌握’的知識點要引起考生 重視。”劉穎提醒。
四是明確政策截止日,考生要注意 政策更新,并重視減稅降費推進中相關 稅收優惠政策的把握。
“整體來看,今年《稅法( Ⅰ )》《稅法 (Ⅱ)》考試大綱變化不大,重點難點有微 調,知識點結構邏輯清晰,文字性表述更 為嚴謹。”劉穎建議,考生在備考過程中 要對知識進行理解記憶,避免出現死記 硬背導致考試兩極分化的現象。
“考試的目的在于掌握應用,便于未 來稅務師執業。理解這一點后,相信考生 會有一個更為成熟的備考理念。”劉穎說。
《涉稅服務實務》:
強化科目結合度
近年來,TA 考試方向逐步貼近實操, 強調考生的實踐能力。
“從大綱正文來看,今年《涉稅服務 實務》調整不大,整體結構與去年一致, 仍分為 9 章。”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奚 衛華說,從大綱的要求來看,學習《涉稅 服務實務》的基礎是 TA 考試中其他基礎 學科內容的學習,尤其是《稅法( Ⅰ )》和 《稅法(Ⅱ)》的相關知識,更是我們需要 關注的重點 。2022 年稅務師教材的政 策截止時間是 2022 年 3 月31 日,此前出 臺的重要政策是考生們現階段預習的 重點內容。
從具體變動來看,稅收征收管理章 節新增“了解新時代深化稅收征管體制 改革要求”,刪除“了解稅務管理體制的 內容”“了解稅務機構設置及各級稅務機 關的職責分工”。
涉稅專業服務程序與方法章節作為 本科目學習的重點和難點,2022 年的變 化內容主要體現在《稅法( Ⅰ )》和《稅法 (Ⅱ)》教材的調整之中。“比如最新的增值 稅留抵稅額退稅政策、適用 3%征收率的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固定資 產加速折舊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 策及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等,都要引起考生重視。”奚衛華說。
涉稅會計核算章節也是本科目的重 點內容,與《財務與會計》中的涉稅內容 聯系緊密。2022 年《涉稅服務實務》考試 大綱對這部分內容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考 試目標:在“涉稅會計核算概述”中新增 了解會計與稅法一般性差異,熟悉會計 核算對象和任務,掌握涉稅會計核算基 本科目設置的考核要求。在“其他稅種 會計核算”中新增了解會計科目設置和 掌握其他稅種會計核算的考核要求。
考試大綱在第七章中新增了“稅收 策劃的基本方法”。這部分內容需要結 合教材掌握。另外,2021 年度增值稅申 報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了相應調 整 。 而報表填列是《涉稅服務實務》考 核的范圍,考生需要對重點報表項目有 所了解。
考試大綱對考生備考的指導性重要 程度不言而喻。伴隨著TA考試大綱的正 式公布,奚衛華提醒考生盡快進入備考 狀態,結合知識點的變化,主攻重點難 點。在基礎復習的基礎上,將自己的復 習效果提升至新高度。
《財務與會計》:
傳承中有突破
“傳承中有突破。”看到《財務與會計》 考試大綱后,教輔老師趙玉寶說。
他分析,在章節結構調整方面,考慮 到企業破產清算會計的特殊性,將原大 綱第 7 章中破產清算會計核算和第 18 章 中破產清算財務報表的列報整合,增加 第 19 章企業破產清算會計,獨立講解破 產清算會計核算和列報,區別于其他各 章的持續經營會計核算。
在趙玉寶看來,考核要求的調整更 貼近考試要求。結合財政部近年來頒布 的相關規章、解釋及問答等,這次對部分 內容考核要求進行修改、補充與完善。 如,第三章調整了考核要求,各種籌資方 式從“了解”調整為“熟悉”,籌資的分類 和股利分配形式與程序從“熟悉”調整為 “了解”,各種股利分配政策從“熟悉”調 整為“掌握”。
新 增“原 材 料 ”和“其他存 貨 的核 算”,新增“掌握租賃負債的核算”,新增 “應交社保費”的核算,刪除“掌握庫存股 及其賬務處理”。
趙玉寶提示考生,新增內容屬于考 核重點,但是刪除部分并不是不用掌 握,而是為了避免重復列報要求才做的 刪除。
“未來,考核范圍將更加全面,客觀 題計算量提升,希望考生在教材出爐 后認真學習,切忌‘抓大放小’。”趙玉寶 強調。
對此,深耕教輔一線的陳楠表示贊 同。結合以往,特別是去年該學科考試 后的情況,陳楠提醒考生不要掉以輕心。
他建議,考生要做到細節化、全面 化。《財務與會計》科目考核歷來都有“全 篇皆重點”的特色,建議考生切不可因內 容的穩定而降低復習的要求,更不能忽 視對知識細節的重視。
同時,要重視差異化的考試特點。 相較于會計資格和注冊會計師考核思 路,TA考試《財務與會計》考核明顯有“不 走常規路”的特點。陳楠建議,考生在復 習中要充分利用今年大綱內容穩定的特 點,投入更多精力研究TA考試特點,更加 精準、熟練地掌握相關知識。
“貼近實務是近年來 TA 考試考核趨 勢,考生要順勢而為。”陳楠建議,考生在 復習中,應當注意相關知識的實務應用, 將準則規范和實務工作的需要結合,達 到學以致用的要求。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局部微調 理解記憶
“ 整 體 來 看 ,2022 年 考 試 大 綱 與 2021年比較,體系結構總體變化不大,局 部微調 。如將社會保險法再次列入考 試范圍;根據民事訴訟法新修訂內容, 對其做出相應調整;對考試科目部分學 習要求予以更新,部分章節名稱進行精 簡。”教輔老師趙俊峰談到《涉稅服務相 關法律》考試大綱的變化時說。
從變動來看,考生要對大綱中由之 前“了解”改為“熟悉”的內容引起足夠的 重視。 比如,民法總論中民法的基本原 則由“了解”改為“熟悉”,債法章節中“合 同的意義和特點”學習由“了解”改為“熟 悉”等。這些變動意味著考試中對此知 識點的要求加強,增加了出題可能性和 試題難度。
在趙俊峰看來,將社會保險法再次 加入大綱范疇是貼合了實務的要求。熟 練掌握社會保險相關知識對于企事業財 務人員非常重要。根據以往考試規律, 考核概念理論會相對多一些,但是從近 幾年 TA 考試整體偏實務的考試風格來 看,未來不排除考核稅務扣除、社保費用 等相關知識。
“考試大綱對考核方向有引領作用, 應引起考生重視。”趙俊峰提醒,未來教 材出爐后,考生要根據大綱對比找到復 習重點。
基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 點覆蓋面廣的特點,趙俊峰建議,考生要 善于在理解的基礎上對知識點進行把 握,避免因考查方法的改變亂了陣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