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在“《中國企業成本計算方法與成本管理實踐》研究報告發布會”上透露,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相配套的三項指引預計今年下半年制定完成,將于明年上半年由五部委會簽發布,由此形成完整的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發布了被稱為“中國版薩班斯法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稱《基本規范》),同時發布的還有《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操作(應用)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的征求意見稿。
《基本規范》要求管理層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并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劉玉廷說,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至少不亞于美國的薩班斯法案,其定位不僅是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還定位于企業經營風險控制,范圍比美國薩班斯法案更廣泛。
《基本規范》將于明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執行。“這一制度安排對于上市公司的影響力不亞于新會計準則。”劉玉廷說,因為內部控制的目標不僅包括經營合法合規,還包括財產的安全、經營的效率以及企業的發展戰略。
發布新會計準則和內部控制規范是近幾年財政部會計改革的重點。劉玉廷稱,這兩方面是為了現代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的軟實力,兩者相輔相成,財務報告體系的實施需要內部控制來保障,內控的目標之一就是財務報告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