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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科學開展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保證績效考核數據客觀可比,結合最新政策要求,我局對《國家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0修訂版)》進行修訂,形成了《國家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2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 系 人:醫政司醫療管理處 單云崗、段華鵬、王 瑾
聯系電話:010-59957685、59957760
附件:國家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2版).pdf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3月22日
為持續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
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保證三級公
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同質化,通過現場調
研、會議座談、平臺反饋、自評報告等多渠道搜集相關單位意見
建議。在《國家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操作手冊(2020 修訂
版)》(以下簡稱《操作手冊(2020 修訂版)》)的基礎上,結
合最新政策文件,組織專家研究,并在部分醫院針對調整內容進
行填報后,修訂形成《操作手冊(2022 版)》。
一、修訂原則
(一)穩定性。延續《操作手冊(2020 修訂版)》中明確的
績效考核范圍、指標架構和順序。指標名稱、指標屬性、計算公
式、指標來源和指標導向等內容基本不變。
(二)統一性。為規范數據采集,統一指標說明、指標意義
和相同數據的統計口徑。
(三)準確性。確認有關指標定義、指標說明和指標意義中
涉及的數字、年份、內容、依據和引文等,以最新政策文件和《國
家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制度》為依據對其進行補充完善,保證權威
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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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簡潔性。修訂容易引起歧義、誤解的文字表述,將需
要闡明的概念以腳注形式標注,使“指標說明”更直接清晰,便
于使用者查找核對。
二、修訂內容
(一)增設或修訂延伸指標。一是在指標 21-22 原有內容之
上,增設對于基本藥物處方使用品種數量占比的考核內容。在指
標 24 原有內容之上,增設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完成
比例的考核內容;在指標 53 原有內容之上,增設感染性疾病科
醫師占比的考核內容。二是在指標 44 延伸指標基礎上,剔除散
裝中藥飲片、小包裝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劑、醫療機構中藥
制劑、罕見病專用藥收入,長期處方產生的藥品收入,以及納入
國家醫保目錄中談判類藥物收入后的醫療收入增幅情況,并將剔
除項應用于指標 45-48。三是進一步明確指標 57 延伸指標住院
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完成率不含在讀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中醫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完成率不含在讀的中醫
(全科方向)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四是指標 58 延伸指標②修
訂為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數與衛生技術人員數之比。
(二)補充及更新相關工作要求。將最新文件作為指標統計
依據,如加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1〕3 號)、《關于印發公立醫
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的通知》(國衛醫發〔2021〕
27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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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21〕18 號)、《關于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的指導意見》(醫保函〔2021〕229 號)、《深入推廣福建省三
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質改革的實施意見》(國醫改發〔2021〕
2 號)、《關于規范醫療機構中藥配方顆粒臨床使用的通知》(國
中醫藥辦醫政函〔2021〕290 號)、《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
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 年版)的通知》(國衛醫發〔2020〕26
號)、《2021 國家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制度》等。涉及指標 8、10-
11、14-16、18-20、23-27、31、33、40、44、49-50、54、57、
64、66 共 24 個指標。
(三)進一步明確指標內涵。根據醫院在填報中提出的相關
問題,一是根據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 年
第 22 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關于規范醫療機構中藥配方顆粒臨床使用的通知》(國中醫藥
辦醫政函〔2021〕290 號)要求,規范散裝中藥飲片、小包裝中
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劑表述,涉及指標 1-3、13、18-19、35-
36、44-48 共 13 個指標。二是明確民族藥相關指標內涵,涉及指
標 1、3-4、37 共 4 個指標。三是細化指標 49 的佐證資料清單。
四是指標增 1 中分母由“同期耗材總收入”修訂為“同期衛生材
料收入”,并與《醫院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
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保持一致。五是修訂指標 1、3、5、
18、20-22、24-25、28、31-32、34-36、38-39、44-48、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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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1、增 1 共 30 個指標說明;更新、增加指標腳注,涉及指標
1-2、8、11、13-15、18-19、24、31、44、58 共 13 個指標腳注;
更新指標 24、59-60、63 共 4 個指標解釋。
為使相關數據具有可比性,實施動態監測,針對各省醫療服
務價格調整、支付方式改革對考核指標產生較大影響的,需提供
說明材料。除特殊說明外,本次考核定量指標數據在既往基礎上
增加 2021 年數據。各地應按照屬地化原則加強數據質控,提升
數據質量,不斷探索運用數據質量作為系數對指標結果進行調整
的應用機制。
全國三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既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也
是一項需要持續改進的工作。感謝來自各地的寶貴意見和建議,
這些意見建議是完善操作手冊的基礎,更是扎實、高質量推進三
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助力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2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