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市公司可聘合格事務所
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昨日發出“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通知”,通知規定,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并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此外,為了配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施行,在深入部分地區、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調查研究并初步征求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委員、咨詢專家意見的基礎上,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草擬了《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征求意見稿)、《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征求意見稿)和《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將從現在持續到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