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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李姝/文
新政府會計制度吸取了國際和企業準則 的先進經驗,全面實行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 制雙基礎平行記賬,將基建會計全面納入“大 賬”核算,真正實現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徹底 解決項目游離賬外隱患,使會計主體資產負債 表完整性問題得到解決。
本文提取基建業務核算要點,對單位執行 新政府會計制度遇到的障礙和疑難進行分析, 為加強基建項目財政管理提出建議。
基建項目核算要點
一是建賬核算,防止會計主體混淆。新政 府會計制度強調主體明確,禁止賬外核算。基 建資金管理模式的選擇首先要考慮會計主體 劃分問題。新政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橫向到 邊、縱向到底,一套財務報表應核算會計主體所 有業務,披露所有財務信息。盡可能實行基建 主體和核算主體不分家,加強資金安全監管。
二是加強內控管理,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在政府會計改革之前,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基建 賬另行核算,按月并入“大賬”。舊模式客觀上 將基建項目的人財物與單位自身的經費賬目 分開,從內在邏輯上符合內部控制的不相容原 則,在某種程度上有助于防范國有資產流失風 險。而新政府會計制度采用一本賬核算經費和 基建專項資金,給財政國有資產監管、財務審 計、工程決算等工作帶來了挑戰。例如,《政府 會計準則第 8 號—— 負債》對借款利息資本化 費用化的判斷尚未進行具體明確,單位會計如 不細心,則可能多計費用少計資產,導致決算 移交資產流失。
三是健全制度,杜絕財務舞弊風險 。 隨 著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進一步嚴格落實,預 算剛性日益增強。在政府會計改革后,制度 和準則與企業趨同,執行制度準則涉及大量 會計估計、會計判斷,客觀上為一些基建會 計主體財務舞弊帶來了空間 。 由于基建項 目的特殊性,基建項目成本管控相關規定仍 允許一定的接待開支計入待攤投資——項目 管理費,給單位財務舞弊帶來一定空間。 隨 著新政府會計制度的全面鋪開執行,對應的 內部控制制度需提檔升級,以防范新的風險 點 ,必 要 的 財 會 監 督 可 及 時 跟 進 ,糾 偏 引 路 。財政審計部門可研究由于新政府會計 制度執行所帶來的類似問題和挑戰,根據發 現的問題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堵塞漏洞,完善 內控,健全制度。
加強基建項目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 業單位要加強內部監管,在基建項目會計核 算過程中,應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通過 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來完善監督機制。 內控 部門與監督部門應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采 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 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財務行為實施全過 程監督管理。財務人員應及時提醒相關部門 按照流程完成基建項目報建手續,完善資金申 報資料,手續齊備再進行支付、核算。加強合 同的日常規范管理,做到每一筆會計核算合法 合規,有據可循。
其次,完善財務核算監督機制 。財政部 門應做好對基本建設的管理。一方面針對基 本建設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監督抓好審 計監督;另一方面,加強與國土、審計、發改、 建設、銀行等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及信息互 通,形成對基本建設管理的合力。在基本建 設過程 中,可 以 考 慮 聘 請 第 三 方 中 介機 構 完 成 工 程 造 價、項 目 評 估、竣 工 決 算 等 工 作,財政部門可加強對中介機構執業資格、 執業水平、執業誠信的監管,既要發揮中介 機 構 專 業 性 方 面 的 優 勢 ,又 要 使 基 本 建 設 全 程 不 脫 離 財 政 監 管 ,有 效 發 揮 財 政 部 門 財政資金管理職能。
再其次,嚴格工程財務決算審核 。竣工 決算是建設工程經濟效益的全面反映,是行 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核定各類新增資產價值 以及辦理交付使用的依據。財務部門通過嚴 格竣工決算審核,能夠正確反映建設工程的 實際造價和投資結果,同時可以通過竣工決 算與概算、預算的對比分析,考核財政專項資 金使用績效,檢驗新政府會計制度核算的成 果,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和廉政風險,是財政部 門對基建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的重要屏障和主 要抓手。
最后,加強學習,提高專業水平。財務人 員的水平高低直接影響基建項目會計核算的 質量 。 有基建項目的單位相對其他單位而 言,基礎會計核算的要求更高。這不僅要求 財務人員熟知相關法律法規,還要求財務人 員具有較強的工作實踐能力、職業道德素養、 綜合能力等。 除《政府會計制度》以外,會計 人員還應加強對政府基建項目會計的學習, 具體可從以下方面展開:一是及時學習與掌 握國家關于基礎建設的相關規章制度;二是 組織會計人員對核算項目做整體了解,做到 全面認識,進而準確核算;三是合理運用獎懲 制度,有效提升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及學 習積極性;四是定期進行交流學習,取長補 短,共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