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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會計人員跨省調轉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開通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23號)要求,結合我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現就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轉流程
會計人員在申請跨省調轉前,需先確認調入地區是否開通了信息調轉業務,確認調轉業務已開通時,再進行調轉申請。
(一)跨省調出
1.會計人員申請。會計人員在山東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采集系統”)—“跨省調轉登錄入口”(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foreignPage.html)據實填寫調入地信息,申請調出省外。
2.審核點審核。各區縣財政局作為審核點,在山東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臺”)“跨省調轉審核—跨省調出審核”進行審核。
3.調入地接收。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將信息上傳至“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并待調入地財政部門確認接收。調入地接收后,會計人員按照調入地財政部門要求辦理后續手續。
(二)省外調入
1.調出地轉出。我省只接收工作單位或戶籍及居住地在山東省內的會計人員調入。會計人員按照調出地信息轉出流程及要求,申請將信息調轉至我省。調出地財政部門審核后,將信息上傳“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并確認轉出。
2.調入信息審核與接收。我省調入地財政部門在“管理服務平臺—跨省調轉審核—跨省調入審核—調轉轉入”確認接收后,會計人員信息自動轉入“管理服務平臺”。會計人員可及時關注調出地審核進度,在審核通過后及時登錄“信息采集系統”相關模塊查看。
3.完善調入信息。會計人員信息僅調入基本信息(姓名、性別、照片、身份證號、繼續教育),為確保信息真實完整,會計人員需登錄“信息采集系統—外省調入山東查詢說明”確認,并按要求完善信息后提交待審核。經調入地財政部門在“管理服務平臺—信息采集審核—采集審核列表”審核后,會計人員信息正式調入我省。
二、繼續教育要求
會計人員信息調轉需要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員需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方可申請調出省外;調入我省內的會計人員需保證調轉信息中以前年度繼續教育信息完整;當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可以選擇在調出地或調入地完成。
三、其他有關要求
(一)各市財政局要高度重視會計人員信息調轉有關工作,及時回應會計人員訴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要發揮好“信息采集系統”作用,做好會計人員日常信息管理。
(二)各市財政局要認真做好調入人員信息的審核工作,確保會計人員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真實性,為全省會計管理工作提供科學的數據基礎。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