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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會計制度》規定,單位在年末需要做如下賬務處理: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大于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付數的差額,在財務會計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在預算會計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根據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于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差額,在財務會計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在預算會計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規定,市縣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結余不再按權責發生制列支,相關單位年末不再進行上述賬務處理。中央級和省級單位根據同級財政部門規范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權責發生制列支的規定,相應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