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佐證材料應真實、有效、完整、清晰。佐證材料應由單位審核人核對原件、簽名、注明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彩色掃描(pdf格式)并上傳。上傳材料清單如下:
1.在職在崗材料。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提交的社保憑證時間截至2021年12月。
2.證書證明材料。申報人提交其有關學歷、資歷、資格條件等證書或證明材料,如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高級會計實務》成績合格單(申報高級職稱提供)、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證書(申請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提供)、身份證等材料。
3.業績成果材料。包括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工作業績、成果,即有關獎勵、成果、業績等方面的證書或證明材料,或本人作為主要專業技術參與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等材料。
4.學術成果材料。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與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相關的論文和著作、解決專業技術問題專題研究報告等個人代表作。提交的公開發表論文應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最高水平,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發表于國外專業期刊的論文或外國語言類論文,需提供全文中文譯文),掃描上傳系統的論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正文全文和封底,并用彩筆在目錄中勾出本人所著論文。
省高評委辦公室使用“中國知網文獻檢測系統”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提交評審評委會審定,經確認文字復制比超過30%的,在職稱評價中實行“一票否決制”。申報人提交的公開發表論文代表作如不能在“中國知網文獻檢測系統”檢索,需將與發表論文一致的word文檔上傳會計職稱評審系統用于論文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