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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會〔2021〕31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黨委組織部(人才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人才強省”戰略和新發展理念,培養、造就一批精通業務、善于管理、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思維的高素質、復合型的企業類高端會計人才,發揮其在行業、地區、單位的引領、輻射作用,為我省“十四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建設現代化先行省提供高端會計人才支撐,擬于2022年開展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浙江省內國有企業(包括央企)、上市公司、較大規模的民營企業的財務(審計)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監(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會計中介機構、投融資機構業務部門負責人或單位分管負責人。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截至2021年12月31日),身體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會計、經濟類高級以上職稱,或已通過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并在成績有效期內,或具有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且考試成績名列全國金榜;
4.遵守《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近3年無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等行為。
已取得省以上會計領軍(高端)人才證書的人員,不參加本次培養。
二、培養學員人數
培養學員60人左右,根據報名、考核選拔情況最終確定。
三、選拔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單位推薦、公開擇優”的原則,分申報、審核、筆試、面試、錄取五個步驟選拔學員。具體程序如下:
(一)申請報名、審核
根據屬地原則,申請人按要求填寫《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學員申請表》(詳見附件1),并經所在單位同意蓋章,連同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承諾書》(詳見附件2),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務任命文件、獲獎表彰證書、近3年考核表、近5年論文課題、近10年重要業績貢獻等,其中論文僅需上傳雜志封面、目錄,課題僅需上傳結題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于2021年10月30日前通過浙江省會計領軍人才管理系統(http://kjlj.czt.zj.gov.cn)報送單位所在地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具體操作說明可登錄浙江省會計領軍人才管理系統,下載《會計領軍(高端)人才申報操作手冊》。
各縣(市、區)財政局于2021年11月5日前通過浙江省會計領軍人才管理系統完成對本縣(市、區)申請人的申報資格審核。各市財政局于2021年11月12日前通過浙江省會計領軍人才管理系統完成對本市申請人申報資格審核。
省財政廳根據各市財政局審核結果,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按統一標準進行評價賦分。
(二)筆試選拔
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筆試命題,考試范圍為政治時事、財會專業知識、企業戰略規劃、投融資籌劃、稅收籌劃、管理會計、企業內控等。考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題型:政治時事為選擇題和判斷題,其他為案例分析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選拔
按材料分+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總人數按不低于招收學員人數的1:1.5的比例確定。
面試由省財政廳、省委人才辦、省人力社保廳和培訓承辦單位共同組織,實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正式錄取
省財政廳、省委人才辦、省人力社保廳根據材料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材料分占3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排名,適當考慮地區和系統、行業的代表性,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省財政廳、省委人才辦、省人力社保廳書面正式確認,同時通知學員本人及所在單位。
四、培養周期
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班培養周期為3周年(2022—2024年),3年累計安排集中學習和考察實踐時間不少于60天,具體詳見《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實施方案》(附件3)。首次集中學習預計于2022年1月開班,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培訓費用
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班的培養經費由省財政廳解決。學員學習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自理,由學員回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
六、培訓承辦機構
培訓承辦機構由省財政廳按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要求確定。
聯系人:省財政廳楊樹圣,電話:0571-87058441。
附件:1.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學員申請表(2022-2024)
2.單位承諾書
3.浙江省第四期高端會計人才(企業類)培養實施方案
浙江省財政廳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