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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財會函[2021]1833號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中直有關單位: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現將2021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吉林省范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并取得有效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人員。
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不得申報。
一、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
2021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按照《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吉人社聯[2021]106號)規定執行。
申報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任現職資格時間及業績成果有效期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效年限:國家級合格標準為2018、2019、2020及2021年度;吉林省合格標準為2020、2021年度。
三、申報要求
(一)單位公示。申報人員須通過本單位審核,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申報人應當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三)評聘分開。經評審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按政策規定、單位人員崗位設置情況決定聘用事宜。
四、申報材料
2021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采用網上申報評審方式進行。網址:http://cztkj.jl.gov.cn。網站首頁右側——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高級職稱申報。
(一)需要網上提交的電子版及掃描件材料(PDF格式)。
1、單位簽字蓋章的《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公示)表》(以下稱“評審表”)掃描件。
2、單位蓋章的個人業務報告掃描件。
3、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單位信息頁、本人信息頁掃描件(企業類略)。
4、申報人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審核表》掃描件(企業類略)。
5、申報人員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掃描件或吉林省合格成績截圖。
6、申報人員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會計崗位取得的榮譽證書掃描件。
7、專業著作、專業論文發表刊物、科研項目鑒定或登記材料掃描件及發表論文的知網查詢結果掃描件(論文、著作掃描件只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本人論文或編著篇章;獨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權頁和目錄),在目錄中將本人文章名稱劃線注明。
8、工作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單位開具的證明及業績佐證材料掃描件。
9、2018至202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掃描件。
評審表表格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下載專欄下載。
(二)需要現場提交的送審材料。
紙質《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公示)表》原件一式3份,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在參加答辯時提交。
五、評審方式
本次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采取材料審核、面試答辯和例會評審相結合的量化評價方式進行。
(一)資格初審。審查申報人員申報資格是否符合規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確認申報資格。
(二)材料審核。審核申報人員學歷與資歷、專業能力與工作業績、專業理論水平等。
(三)答辯考核。根據申報人員從事行業的特點,重點考核申報人員的組織管理能力、業務處理能力、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急問題處理能力。
申報人員在答辯前,需做簡要自我介紹。答辯時間、地點等,屆時將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公告。
(四)評審例會。答辯考核結束后,組織召開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例會,投票確定通過人員名單。
(五)公示結果。評審例會結束后,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網上公示擬通過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六)頒發證書。公示結束,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財政廳頒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證書》。
六、收費標準及交費方式
收費標準執行吉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規定,評審費300元/人,直接繳入省級國庫。
初審合格后,申報人員在網上交納評審費。交費成功后,自行在網上打印交費證明(吉林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
七、受理材料時間
受理網上申報材料時間從9月13日開始到9月30日結束。
業務咨詢電話:0431—88550935。
技術咨詢電話:18515112201。
附件:吉林省2021年度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公示)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