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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閩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總會計師類)學員:
為推進我省會計理論和應用研究,切實發揮會計領軍人才在服務“十四五”時期重點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示范引領作用。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7﹞6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修訂<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8﹞17號)精神,現將申請2021年度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閩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總會計師類)學員。
二、研究方向
(一)會計管理。圍繞會計工作更好地助力福建高質量發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進行課題設計。
(二)會計制度。圍繞《會計法》修訂、《注冊會計師法》修訂、政府會計制度改革、企業會計制度理論實施等有關問題進行課題設計。
(三)管理會計。圍繞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管理會計應用、管理會計工具與方法研究、管理會計案例示范等進行課題設計。
(四)內部控制。圍繞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及案例研究等進行課題設計。
(五)會計信息化。圍繞信息化背景下會計理論創新與實踐展開研究。
(六)會計人才隊伍建設。圍繞福建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會計人才能力建設等方面展開研究。
(七)注冊會計師行業。圍繞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督管理,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體系建設,提升審計質量等方面展開研究。
三、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申請人需根據省財政廳提供的研究方向進行選題,并申報立項。已獲得其他項目經費資助或已公開發表的相關內容不得申報。
(二)申請人需按要求填寫《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立項申請書》,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紙質資料一式四份寄至福州市中山路5號省財政廳會計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申請人應在2022年9月30日前申報結項,課題資助方式及標準按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7﹞6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修訂<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8﹞17號)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人及電話:李昂0591-87097318
附件: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立項申請書
福建省財政廳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