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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各部委、省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各省屬高校和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相關中央在湘單位黨組(黨委):
根據《湖南省省級人才計劃優化整合方案》(湘人才發〔2021〕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快我省財會、金融領域高端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批政治忠誠可靠、國際視野開闊、專業素養精湛、實踐經驗豐富的高端復合型財會金融人才,現就開展2021年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申報人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及一項專業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財會金融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2.具有經濟金融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會或金融工作經驗,具有較強分析研究及組織協調能力,從事財會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較好地應用英語進行專業討論和交流。
4.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身體健康。
(二)專業條件
1. 企業類。在中央在湘企業和省國資委管理的大中型企業擔任分管財務的企業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或集團公司財務部門主管,或在上市公司、其他大中型企業或民營企業中擔任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財務部門負責人;并具備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包括通過全國或湖南省合格分數線),或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或取得會計師職稱3年及以上,在理論研究和工作實踐中成績特別突出的。
2. 注冊會計師類。在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項目經理以上職級,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證書5年以上,具有主持大型項目的審計工作經驗。
3. 行政事業類。在全省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擔任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4. 綜合管理類。在省內金融管理部門、在湘各類金融機構、其他已獲金融業務許可或備案的在湘企業和金融行業協會中擔任單位負責人、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熟悉金融運作,具有扎實的金融專業理論基礎,在推動金融改革創新、重大金融任務、重大金融課題等方面做出杰出貢獻,得到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省部級以上部門認可和肯定,或參與省部級以上社科類金融領域的項目研究,成果比較顯著,在行業內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5. 專業技術類。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評審確認的高級經濟師或相近專業副高以上職稱資格,或具有保險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資格(CFA二級及以上)、證券保薦人資格等任意一項;且在研究分析、產品創新、風險控制、資產管理、投資銀行、資金運作、財富管理、信息技術等方面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創新能力和突出業績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申報:
1. 受到黨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或受到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
2. 最近5年內受到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影響;
3. 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有直接關系的;
4. 在申報過程中存在造假、作弊,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等情形的。
二、遴選程序
(一)申報
1.申報人如實填報《2021年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申報表》(附件1,可在省財政廳官網下載:http://czt.hunan.gov.cn/),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將有關證明材料(包括學歷、職稱、任職文件、科研成果、工作業績等)復印件裝訂成冊,報送至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委人才辦)。
2.辦公場所在長沙的企事業單位、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其他已獲金融業務許可或備案的企業和金融行業協會,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省屬企業等單位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經本單位審核同意后,直接報送至省委人才辦,申報時間為9月6日-9月17日。
其他辦公場所不在長沙的單位,申報人應將申報材料交本單位審核同意后,報送所在市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州委人才辦)復核,并由市州委人才辦提出審查意見。申報時間為8月30日-9月10日。
3.各市州委人才辦復核同意后,于9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以及《2021年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申報信息統計表》(附件2)報送至省委人才辦。
4. 疫情期間,為減少人員接觸,請各單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寄送至省委人才辦,地址:長沙市芙蓉區韶山北路1號1辦公樓305室。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筆試
1. 省委人才辦將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人進行集中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10月23日上午8:30-12:00,地點另行通知。
2. 企業類、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的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宏觀經濟與金融政策、金融監管、金融風險管理、金融創新、金融擴大對外開放、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企業管理綜合知識和英語等;行政事業類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政府會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預算管理、財經法規和英語等。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及申報材料評分情況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并在湖南省財政廳官網公布。面試由省委人才辦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征求單位意見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材料評審以及面試三項成績合計,按照總分高低順序確定入選考察對象,通過函調方式,征求用人單位意見。
(五)審定人選
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后,將擬入選對象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通過湖南省財政廳官網公示后,正式向社會公布。
三、有關事項
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培養周期為3年,分集中培訓、課題研究和跟蹤培養三個部分。每年集中培訓兩次,在主要培養基地(國家會計學院)培訓時長約一個月,在輔助培養基地(國內知名高校)時長約半個月。培訓費用由省財政專項經費負擔,學員所在單位承擔學員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往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
聯系人:高彩霞、方芳,聯系電話:0731-85165160。
附件:
1.2021年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申報表
2.2021年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支持計劃申報信息統計表
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