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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 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 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 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 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 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2 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 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 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 止日期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 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一、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
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
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
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三、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
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
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
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四、知識產權專業人員 2020 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
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
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五、取得其他系列中級職稱或可對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
員職業資格,并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報名服務平
臺填報時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