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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員: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及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結合我市《深圳市財政局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1年度深圳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財會〔2021〕31號)的要求,會計人員2021年度應完成不少于90學分繼續教育學習,其中公需課科目學分不少于30學分。現將我市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內容指南公布如下:
一、專業科目
(一)《會計法》《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此項為必修內容);
(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及應用指南相關內容;
(三)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及相關內容;
(四)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相關內容;
(五)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等相關內容;
(六)管理會計相關內容;
(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相關內容;
(八)可拓展商業語言及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基礎知識;
(九)市、區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內容。
上述內容中第(一)項為必修內容,其余內容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自身需要自行選擇學習。開展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培訓機構應嚴格按我市財政部門規定的專業科目學習指南要求設置培訓課程。
二、公需科目
我市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課程已上線,請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進行學習。
三、其他事項
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及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學分確認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30日,過期不辦理補學補登。
特此通知。
深圳市財政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