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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韓福恒 |
斷擺脫早期“草莽生長”的歷史慣性,盡 快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 謝景尚介紹,其實,自《關于 2012 年 主板上市公司分類分批實施企業內部控 制規范體系的通知》發布實施以來,中小 板上市公司就非常重視內部控制體系的 建設工作。該通知發布之后,大部分的 中小板企業參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要 求開展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 根據我國上市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情況分析 報告,2017 年中小板企業 903 家,披露內 部控制評價報告 903家,披露比例 100%; 2018年中小板企業 922家,披露內部控制 評價報告919家,披露比例99.67%。大部分 企業認為內部控制評價結論為整體有效。 “所以,我認為,《通知》更多的是一 個補充,明確對中小板企業執行內部控 制規范體系的監管要求。”謝景尚稱。 打好基礎逐步推進重視監督 《通知》要求,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 當高度重視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對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證監會要求實施內控 規范時應關注關聯交易、并購及信息披露 等方面的內控要點。 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實施企業內部控制 規范體系應從哪些方面入手? 結合十幾年上市公司從業經歷,楊童 認為,在過渡期,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立足 先把日常內控工作做好,如:梳理業務流程 和工作職責、識別評估風險、完善內控措 施、優化信息系統、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和內 部控制自我評價、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 在唐群力看來,中小板上市公司應 梳理公司自身的關鍵業務制度和流程, 對照相應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要求,識 別內控缺陷和主要風險點;基于上述分 析,結合內控規范體系要求,分步建立和 完善關鍵業務內控制度和流程;按照輕 重緩急,分步推行修訂的關鍵業務內控 制度和流程,成熟一批再推進下一批;定 期回顧和檢視內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結 合效果和環境變化進行動態完善。 內部控制的三大目標是經營效率、 財務報告可靠和運作合規。 謝景尚認為,在監管要求下,合規準 確是基本要求,效率是競爭力。上市公司 在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時應圍繞 這些目標入手,將實施要點簡單總結為3 方面:打好基礎、逐步推進、重視監督。 打好基礎是注重內部控制的前期梳 理工作。在現行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公 |
司的實際情況和內部控制規范指引的要 求查缺補漏,搭建出合規和兼顧效率的 制度框架。逐步推進是對內部控制體系 進行優化的過程,對內控體系運行過程 中發現缺陷、整改完善的過程。重視監 督是認真做好內控評價和內控審計,以 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加強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稱“內 控基本規范”)自從在上市公司實施以 來,根據財政部統計的相關數據,實施范 圍和效果上都值得肯定。 很多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度 和重視度有了極大提高,思想上由“要我 做”轉變為“我要做”。內部控制體系的 實施促進上市公司在合規和效率上的水 平提升。 “內控基本規范發布 10年來,已經出 臺的相關配套指引有內部控制應用指 引、評價指引和審計指引。我認為還需 要增加相關的風險指引。”謝景尚表示, 對于企業來說,風險評估是建立內部控 制體系的難點,很多企業無力建立全面 風險評估體系。 目前,企業經營在社會 環境和國際關系方面面臨的風險越來越 大,單純依靠內控基本規范這類原則化 的規范,難以指導企業建立有效的內部 控制風險評估機制。 另外,在企業層面上,他強調應改善 并加強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這是有效 發現內控缺陷和風險點,完善企業內控 體系,并確保內控體系有效運行的一種 有效手段。 唐群力也認為,從實施效果看,內控 基本規范對于提升主板上市公司的規范 治理水平起到較好作用,但仍需在一些 方面加以強化和補充。比如,強化中介 機構內控審計報告的深度和精準度,準 確評估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狀況;強化 治理層的內控管理主體責任,不斷促使 治理層完善相關內控制度;強化內控管 理的問題導向,基于內外部發現的治理 和管理問題,關注上市公司的改進措施 和對策。 “現在上市公司在實務中應用的信 息技術共享中心、大數據化,面臨著IT風 險的廣度和量化難度等問題。”楊童表 示,上市公司內控在設計、操控、監察等 方面都要與內部數據信息平臺和技術緊 密相連,以此激發上市公司內控思維、手 段的革新,進而借助大數據實現內部控 制、防范網絡風險。 |
強有力的內部控制是幫助企業持續 加強經營管理的有力武器,也是上市公 司財務報告真實可靠的保證,更是廣大 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保障。 為穩步推進資本市場有效實施企業 內部控制規范體系,財政部和證監會近 日聯合發布《關于深交所主板與中小板 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實施企業內部 控制規范體系的通知》(下稱《通知》),要 求原中小板上市公司應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 并在披露 2022 年公司年報的同時,披露 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及財務報告內 部控制審計報告。 監管的必然要求 根據證監會的批復,深圳證券交易 所已于 4 月份將主板與中小板合并。 自 2004 年 5 月中小板開板以來,經過 17 年 時間的發展,中小板與深市主板已經有 高度的趨同性 。在主板和中小板合并 的前提下,統一主板企業與中小板企業 的監管要求,明確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內 控方面的規范運作,在上市企業全面實 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成為監管的必然 要求。 綠景控股內審部負責人謝景尚在接 受《中國會計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方 面,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標準一致,交易規 則相同,不存在重大差異;另一方面,兩個 板塊的上市企業,已經沒有大小之分,中小 板中有市值超過千億元的公司,主板也有 不少小市值企業。這次合并明確不同板塊 的功能定位,構建更加簡潔、特色更鮮明的 多層次市場,并為注冊制鋪路。 廣州尚納智能科技公司財務總監楊 童表示,對原中小板上市公司而言,《通 知》為公司戰略、董事會職責、風險評估、 誠實守信、審計等設定實務標準;對資本 市場而言,《通知》做了強制性要求,也設 定過渡期,鼓勵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自 愿的基礎上提前執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 體系的披露要求,確保并提高中小板內 控規范體系的執行質量。 國星光電財務總監唐群力也對記者 表示,發布此規定,是在主板和中小板合 并的基礎上,不斷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 規范治理的要求,也是不斷推動中小板 上市公司合規合法經營的要求。從中國 進入發展新階段來說,中小板上市公司 要逐步適應高質量發展階段的要求,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