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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能銳 李峻/文 |
支出進行分類。基本支出預算按性質分 為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新制度在 結轉、收入及支出等會計要素相關科目 設置中落實這些要求。 四是預算管理明確結轉資金的預算 管理要求。新制度細化結轉結余資金核 算的明細科目。 落實財務制度剛性約束 2017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基層 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各級工會組織 印發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細則。 新制度的具體內容充分體現經費收 支管理的相關要求: 一是強化財務管理的要求。經費收 支管理辦法要求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各 項收支管理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 的主席負責制,重大收支需集體研究決 定。新制度配合這些要求特別強調,“各 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并 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 二是強化管理主體責任。經費收支 管理辦法要求基層工會主席對基層工會 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負責。新制度重申,“各級工會的法定代 表人應當對本級工會的會計工作以及會 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對于如何規范經費支出的范 圍、標準及審批原則,新制度特別要求工 會應當重視并不斷推進會計信息化的應 用,確保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內 |
部管理。 借鑒政府會計改革成功經驗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有效實施,為 新制度的制定提供可參考的成功經驗, 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規范會計要素與明細會計科目 的對應關系。工會會計處理一般采用收 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事項按照權 責發生制核算。原有制度沒有理清“支 出”和“費用”的概念。新制度統一對于 支出要素下的明細核算采用“xx支出” 的表述,符合收付實現制的要求。 二是對于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核算 內容相同或相似的業務,新制度規范設置 明細科目。如“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 酬”“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財 政撥款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等。 三是適當引入成本績效管理相關理 念,新增“累計折舊”“長期待攤費用”等 科目。與政府會計不同的是,新制度設 計的成本費用報表數據需要在相關會計 科目上分析填列。 四是將無形資產、基建建設項目在 建工程等納入到大賬核算,確保工會資 產核算的完整性。 充分考慮基層工作實際情況 新制度針對各級工會組織業務特 點,在確保會計信息質量前提下,充分考 |
慮基礎工作實際情況。 一是在制度適用范圍上,區分基層 工會與縣級以上工會組織,優化會計科 目和報表。 二是兼顧原則和靈活性。新制度對 于必須設置的會計科目,固化科目名稱 及編碼;對于其他信息維度,只提出建議 性的科目設置意見,供基層單位參考。 三是完善制度設計,加強與實務工 作的銜接。針對中華全國總工會 2020 年印發的《工會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管理 暫行辦法》,新制度設計“預算穩定調節 基金”“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安排預 算穩定調節基金”等科目。針對各級工 會存在的代管業務,新制度設計“代管經 費”及相關科目予以反映。 四是滿足資產管理的信息需求。原 制度對于各類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 毀損等情況,直接進入收支科目,不能體 現工會的資產管理狀況。新制度增設 “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新制度的頒布,適應工會組織財務 改革需要,落實近年來工會組織在預算 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控制、績 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在借鑒政府 會計改革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完善制度 設計。相信新制度的執行,能夠進一步 規范工會會計核算,切實提高工會組織 的會計信息質量。 (作者均為全國高端會計人才行政事 業類學員,供職于海南大學會計中外人文 交流研究院 、文化和旅游部財務司) |
近期,財政部會計司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 法》等法律法規,對2009年頒布的《工會 會計制度》進行修訂(下稱“新制度”),自 2022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新制度協調近年來出臺的各項規章 制度,充分吸收政府會計改革成功經驗, 并考慮基層工會的實際業務情況。要學 習貫徹好新制度,建議從以下 4 個方面 入手。 體現預算管理相關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規的規定,近年 來,中華全國總工會先后印發《工會預算 管理辦法》和《基層工會預算管理辦法》。 新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這 些辦法的要求,主要體現為: 一是預算管理辦法明確各級工會預 (決)算的編制、報送、審核及批復責任。 新制度確立如實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的核 算體系,通過優化會計要素、會計科目和 會計報表,滿足預(決)算編報需求。 二是工會預算編制參照國務院財政 部門制定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預算支 出標準和預算績效管理的規定。新制度 在結轉、收入及支出等會計要素涉及的 相關科目中落實這些規定。 三是支出預算按照基本支出、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