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會考辦[2008]3號
各省轄市財政局、有關縣市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08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22號)及精神,2008年,我省繼續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社會組織中現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包括財政、稅務、審計)的人員中,實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凡申請報評審高級會計師的人員,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評審。現將我省2008年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省范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審計師),符合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在職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6月5日至6月25日
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部門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組織工作由省財政廳負責。
各市應做好報名的宣傳工作,并于2008年6月30日前將參考人員報名表及匯總表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各市一定要按照規定時間及時組織考試報名工作,不得延遲報名。
各市組織本地區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不得隨意放寬報名條件。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中級職稱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破格申報的人員還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考點設置
1、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 業務i的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為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2:00,共計210分鐘。考點統一設置在鄭州。
3、考試準考證的生成由省財政廳會計處負責。
五、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參考人員可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復習備考。
六、考試成績合格證
對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七、考試收費標準按預發該收費[2005]415號文件執行,每人100元。
在報名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省財政廳會計處聯系。
聯系人:張獻偉 梁武寧
聯系電話:0971-65808021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