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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二)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考后審查總體情況進行會商,并形成終審意見。
二、 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1 |
6月19日09:00-12:00 |
《高級經濟實務》 |
2 |
6月19日14:30-17:30 |
《高級經濟實務》 |
(各專業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高級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
高級考試分上、下午2個批次在1天內實施。各專業類別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高級經濟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應試人員可提前1小時交卷、離場。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則》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四、管理辦法
高級考試應試人員須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方可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自2020年起,初中級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五、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