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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財政部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跨省調轉功能已經與《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轉接口聯調通過。現就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計人員信息跨省調轉流程
(一)調出區外
會計人員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https://cxda.nmgacc.cn/acms)【調出區外】模塊申請調出區外,填寫調轉信息并打印《工作地變更證明》,由調入單位或調入地區會計人員管理機構簽章后,掃描上傳。無工作單位或管理機構證明時,調入地必須是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并上傳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居住證、房產證等掃描件;調轉申請由調出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系統自動將信息傳入《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出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在《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轉轉出】確認轉出;調入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在《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確認接收;會計人員按照調入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的要求辦理后續手續。
(二)調入區內
內蒙古只接收工作單位、戶籍、居住所在地在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會計人員調入。會計人員按照調出地區信息轉出流程及要求,申請將信息調轉至內蒙古自治區;調出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將信息上傳《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并確認轉出;內蒙古自治區調入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在《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調轉轉入】確認接收,會計人員信息自動轉入《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系統按照會計人員在調出地系統預留的電子郵件、手機號碼自動推送郵件、短信通知會計人員辦理后續事宜;會計人員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在【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區外調入信息完善】模塊確認、完善信息后提交;調入地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在【區外調入審核】模塊審核信息并確認調入;會計人員正常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辦理具體業務。
會計人員在申請跨省調轉前,必須先確認調出、調入地區是否開通了信息調轉業務,確認調出、調入地均開通了調轉業務時,再申請調轉。
會計人員調出、調入信息可以在《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http://cams.mof.gov.cn)查詢。
二、會計人員信息調轉中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要求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信息調轉需要按照以上規定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員必須完成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方可申請調出區外;調入區內的必須保證調轉信息中以前年度繼續教育信息完整,調轉信息中沒有完成繼續教育的年度必須在調入后補學完成;當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可以選擇在調出地或調入地完成。
會計人員信息調轉中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要求,財政部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三、會計人員信息調入內蒙古自治區后的日常信息管理
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的所有事宜均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辦理。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政策請閱讀內蒙古會計網【辦事指南】中《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南》。
會計人員日常信息管理,特別注意以下兩點:一是在崗會計人員年度考核。在崗會計人員需要由所在單位按年度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年度考評,考評結果由會計機構負責人代表本單位記入《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連續兩年沒有考評信息的,自動轉為非在崗人員。二是會計工作履歷、會計工作年限。在崗會計人員履歷需要在《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會計人員履歷申報】中進行申報。非在崗會計人員待實際從事會計工作后進行履歷的申報。《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中會計人員會計工作年限以會計工作履歷信息為依據自動計算得出。
會計人員信息實行屬地管理,《內蒙古自治區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我的面板】顯示現會計人員管理地區、管理機構,日常會計人員信息管理事宜可以聯系所屬管理機構。
特此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