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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我市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改革,推進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改革試點工作,近日,市財政局會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出臺《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方案》,自2021年起,在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經費中開展“包干制”試點工作。
一是探索研究,制定方案。開展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調研,學習國家開展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工作經驗,分析借鑒浙江、海南等省市做法。會同市科技局研究分析我市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使用成效,探討天津市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改革思路。采取座談交流、實地走訪等形式,與科研人員共同研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包干制”新招法,多次征求意見后,出臺試點方案。
二是創新招法,加大放權。以信任為前提,推行科研誠信承諾制,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實行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無需編制項目經費預算。賦予項目負責人經費支配權,“打醬油買醋自己定”,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賦予試點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績效分配、勞務費上的自主權,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貢獻統籌發放。
三是跟蹤總結,復制推廣。選取試點項目對經費使用、項目實施等全過程跟進,加強對執行中相關情況跟蹤了解,及時匯總試點工作的經驗和做法,調整并完善試點方案,形成可充分激發創新活力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和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經驗。通過改革激發創新主體、科研人員有更大的積極性、更大的自由度、更多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