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寧波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九條:“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的精神和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等有關規定,為促進會計人員更新會計知識、提高業務技能,推動相關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貫徹執行,我市將開展2021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及管理原則
2021年寧波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對象為全市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含已從事會計工作尚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和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尚未從事會計工作人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科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一般公需科目學習培訓。財政部門組織會計專業科目學習,實行網絡教育和面授教育雙軌運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一般公需科目學習,實行網絡教育。市財政局統一負責全市高級會計師的繼續教育和其他會計人員的網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各區縣(市)財政局負責當地除高級會計師以外的其他會計人員會計專業科目的面授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二、培訓時間
2021年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網上培訓2021年報名后沒有及時完成培訓的,允許在2022年6月底前繼續培訓,逾期需要重新報名;面授培訓時間必須在當年度內完成
三、培訓學分、內容、途徑及考核方式
會計人員應當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一般公需科目學習每年不少于18學分, 會計專業科目學習每年不少于72學分,所有科目學習每年合計不少于90學分。
各區縣(市)財政局、人社局,各網絡和面授教育機構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會計人員培訓需求確定2021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
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會計人員登錄“寧波市財政局”官網(http://czj.ningbo.gov.cn)進入“寧波會計之窗”專欄中的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選擇東北財經大學、中華會計網校和東奧會計在線的網絡培訓或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確認的社會培訓機構的面授培訓。
會計人員可以參加經屬地財政局備案確認的本部門(單位)和企業集團組織的自行培訓,非本部門(單位)和企業集團內的會計人員參加該部門(單位)和企業集團自行培訓的,其繼續教育學分不予確認。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屬地財政局備案確認的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組織開展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其繼續教育學時不予確認。
高級會計師專業課程培訓原則上采用面授培訓方式,高級會計師可選擇參加寧波市財政局委托專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全市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班、省會計事務服務中心組織的全省高級會計人員各面授培訓班次或國家會計學院組織的各類專業課程面授培訓、寧波市財政局認定的其他形式。
除《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甬財政發〔2019〕535號)中一次性取得90學分的繼續教育形式和情形外,參加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還需參加市人社局組織至少18學分的一般公需課程網絡培訓。一般公需課程培訓網址為:http://nbzj.chinahrt.com,在市財政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中有相關鏈接。
四、培訓信息登記管理與結果應用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并確認學分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其繼續教育信息將在寧波市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自動記錄,無需到現場登記。參加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寧波市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寧波考區)、寧波市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組織的其他繼續教育培訓取得學分由相關財政部門負責統一登記。
有能力單獨組織面授繼續教育的單位,其組織本單位內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應當在開展面授繼續教育前向單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供開展繼續教育的時間、地點、參加培訓人員名單、繼續教育內容和授課老師等信息并獲得批準。繼續教育實施期間,財政部門可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對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管理。完成繼續教育后的一個月內,組織單位將培訓完成情況報當地財政部門審核登記。
通過其他方式參加繼續教育的,應當在繼續教育結束后一個月內,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通過“寧波會計之窗”中“繼續教育抵免網上申報”系統在線申報,經當地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登記。
2.會計人員以前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或學分的,一律參加網上補培訓。
高級會計師以前年度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或學分的,其補培訓必須參加寧波市財政局組織或認可的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3.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與評價結果,將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的依據之一,并納入其會計人員信用信息檔案。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并按規定扣減會計人員信用得分,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4.會計人員當年度參加任何形式的繼續教育所獲得的學分一律不得遞延至下一年度。
五、其他重要事項:
按照《寧波市會計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甬財政發〔2019〕529號)和《關于開展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甬財政發〔2019〕545號)規定,在寧波市從事會計工作或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需要自2019年7月15日起重新辦理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登記,按要求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人員才能參加相應形式的繼續教育;未按規定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登記的人員,在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登記前參加的培訓不予確認繼續教育學分;按規定需要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而未參加或未完成規定繼續教育培訓學分的,自2020年起將扣減相應分值的會計人員信用分。
會計人員在進行繼續教育網上報名時需要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實名登錄后,才能登錄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浙江政務服務網登錄方法與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登記系統登錄方法相同。
附件:1.2021年各區縣(市)繼續教育面授機構名單
2.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常見問題
寧波市財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1年各區縣(市)繼續教育面授機構名單
經寧波市各區縣(市)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確認,下列培訓機構為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面授培訓機構,會計人員可從2021年1月1日月起進入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http://kj.nbcs.gov.cn:8081/ContinuingEducation/front/index.html)選擇相應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進行面授繼續教育學習。面授培訓機構名單如下:
區、縣(市)
面授機構名稱
海曙區
海曙區會計珠算學會
寧波天長稅務師事務所
寧波中瑞稅務師事務所
寧波工程學院經管學院培訓中心(寧波市會計人員服務基地)
海曙區社區學院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寧波市鄞州區正源財經培訓學校
寧波市鄞州區正平財經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市鄞州海悅財務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江北區
寧波市江北區會計珠算學會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寧波工程學院經管學院培訓中心(寧波市會計人員服務基地)
寧波江北文墨海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鎮海區
鎮海區招寶山街道社區教育中心
寧波市鎮海區人才金港職業培訓學校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北侖區
寧波市北侖區東方培訓學校
寧波北侖聯合以心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鄞州區
寧波市鄞州區海躍財務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市鄞州區正源財經培訓學校
寧波市鄞州區華英培訓學校
寧波市鄞州區正平財經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寧波工程學院經管學院培訓中心(寧波市會計人員服務基地)
寧波市成人教育集團
奉化區
寧波市奉化區城市職業技術培訓學校
慈溪市
慈溪市會計學會
慈溪永敬會計進修學校
余姚市
余姚市會計珠算學會
寧海縣
寧??h會計學會
象山縣
象山縣財政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象山縣好學教育培訓學校
保稅區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大榭開發區
寧波中瑞稅務師事務所大榭分公司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寧波市北侖區東海培訓學校
東錢湖旅游度假區
寧波市鄞州區正源財經培訓學校
寧波市鄞州海悅財務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市鄞州區正平財經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國家高新區
寧波鄞州區正平財經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
寧波鄞州正源財經培訓學校
寧波甬江財經學校
杭州灣新區
慈溪永敬會計進修學校
附件2:
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常見問題
1.哪些人員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答:不從事會計工作(按在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登記的信息為準)且沒有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以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自愿參加當年度繼續教育的不受限制,但不能補參加以前年度繼續教育。
2.如果不參加或沒有完成繼續教育有什么影響嗎?
答:按照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會計人員信用計分的依據之一。自2020年起,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每年將扣計2個信用分,沒有及時完成的扣計1個信用分,累計不完成的將加倍扣分。
3.寧波市會計繼續教育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學分?
答: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按學分結算,其中會計專業課程要求60學分以上(寧波市統一為72學分)、專業技術公需科市人社局要求18學分以上,合計要求不低于90學分。
4.寧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級別分類嗎?
答:目前寧波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分為高級和初級兩個級別,其中全市高級會計師(含正高級)資格人員應參加高級繼續教育,其他人員(含會計中級、會計初級,以及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統稱一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參加初級繼續教育。
5.寧波市會計繼續教育哪里報名?
答:寧波市一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初級培訓),應通過寧波財政局官網中“寧波會計之窗”——“繼續教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系統中自行選擇培訓學校。其中選擇網絡培訓的,可以直接在指定的三家網絡培訓學校中的任何一家選擇培訓課程并交費后進行在線培訓;如果選擇面授機構培訓的,可以在培訓學校設定的時間中選擇,并在規定時間內到培訓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繳費和確認培訓手續,并參加集中面授。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報名,請關注寧波市財政局官網發布的高級會計師培訓通知。專業技術公選課,一律通過寧波市人社局“寧波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http://nbzj.chinahrt.com)”在線報名培訓。
6.在校大中專學生需要繼續教育嗎?
答:已辦理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登記的在校大中專學生,如果沒有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繼續教育不作要求;如果已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自取得資格的次年起參加繼續教育。
7.哪些專業在校學生可以抵在校期間的繼續教育?
答:大中專院校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電算化、管理會計、審計等專業在校學生,可以抵免在校期間繼續教育。
8.參加哪些培訓的可以一次性確認90學分(含會計專業學分和專業技術公選課學分)?
答: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一次性確認90學分:
(1)參加寧波市財政局或浙江省財政廳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人員面授培訓的;
(2)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有科目合格的;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按規定完成課程學習的;
(4)參加市局統一組織的全國企事業單位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專題培訓或寧波市高端會計人才培訓班的;
(5)其他有特殊規定的培訓。
9.上年度沒有完成繼續教育培訓的,可以補參加培訓嗎?
答:以前年度會計專業課程沒有按時完成的,可以通過網絡培訓補完成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公選課,一般要求當年度完成,如當年度沒有完成的,在第二年上半年可以補培訓,逾期不能再補培訓。
10.如果當年度報名后來不及完成網絡繼續教育培訓的,第二年還可以繼續培訓嗎?
答:當年度報名參加會計專業課程后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一般為12月底),可以在第二年的6月底前繼續培訓,在第二年6月底前還沒有完成培訓的,需要重新報名采集補培訓。
11.如何確認繼續教育培訓學分?
答:繼續教育學分確認一般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由財政部門統一自動確認學分,另一種情況是本人通過“寧波會計之窗”——“繼續教育抵免網上申報”系統在線申請。
(1)以下情況由財政部門統一自動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確認手續:
A.參加寧波市及各區縣市財政局或人社局(含認定的培訓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或專業技術公選課培訓的;
B.參加寧波市高端會計人才培訓的;
C.在寧波市報名并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有科目合格的;
D.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或寧波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統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由寧波市注協統一辦理;
E.財政部門統一認定的其他培訓。
(2)以下情況需要本人通過“寧波會計之窗”——“繼續教育抵免網上申報”系統在線申請:
A.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按規定完成課程學習的;
B.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在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
C.在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登記過資產評估師或稅務師信息的人員,參加市級以上注冊評估師或注冊稅務師協會統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的;
D.自行參加三大國家會計學院3天以上會計類專題培訓的;
E.其他形式(如在外地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的、省外轉入重新登記信息前原信息管理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等)。
12.原持有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如何確認已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
答:原持有寧波市會計從業資格人員,進入“寧波會計之窗”——“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系統,在“基本信息”頁底顯示有“確認采集”按鈕的,說明還沒有完成信息采集,需要點擊確認并進行信息變更登記。
13.會計人員信用計分信息中涉及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是什么?
答:寧波市會計人員信用計分中涉及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以2020年完成繼續教育會計專業課學分為基數,應參加而未參加的,扣計2個信用分值;已參加但沒有完成規定學分的,扣計1個信用分值??塾嫷男庞梅种担谘a完成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后自動清除。
14. 參加會計專業課網上繼續教育培訓,如何取得培訓發票?
答:在進入網絡培訓學校后,應在線申請開具培訓發票。如因特殊原因沒有及時申請的,可以直接與網絡培訓學??头撓?。
15.在完成公需課培訓后,為什么在寧波會計人員信息中查不到公需課培訓學分?
答:因公需課培訓網絡由人社部統一管理,培訓結果信息不能及時反饋我市,導致公需課培訓結果在寧波會計人員信息系統無法及時登記,正常情況下一般30天后會顯示。如30天后仍長期不顯示的,可以向所在地區縣(市)會計管理部門反映聯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