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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考生: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0〕23號)規定,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廣東省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19〕39號)的要求,202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21年5月舉行,全部采用無紙化方式。現將我市2021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4.具備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轉換工作崗位后申請轉系列評審的人員。
上述“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收類)、統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
(四)根據《關于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五)本通知所述報名條件,報考人員均應在報名時具備條件,而不是考后資格復核時具備報名條件。
(六)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七)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且經資格復核通過的,才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且經資格復核通過的,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級、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初級資格考試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報考程序
2021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流程是:網上注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全科成績合格者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網上通知領證。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和繳費。2021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網上注冊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試報名及繳費統一在2020年12月25日24時截止,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報考條件,比對報考條件,進行自我審核,并填寫《考生報考承諾書》(見附件1)。登陸報名網站,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和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2.選擇報名點。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
(1)在職在崗人員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區報名點。
(2)我市在校學生選擇學籍所在區報名點。
(3)我市其他人員選擇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區報名點。
(4)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就近選擇報名點。有工作單位的,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區報名點;在校學生選擇學籍所在區報名點。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和清晰完整,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考試合格后,不再提交紙質照片。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通過審核后再進行上傳。報考人員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與本人形象相差太大影響考試或照片質量影響證書發放的,由本人負責。
4.閱讀報考公告和設置密碼。報考人員確認填報的信息、上傳照片等無誤后,必須閱讀報考公告和設置密碼,提交后報名系統將生成報名注冊號。報考人員請牢記本人“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5.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銀行、微信等方式繳納考試考務費。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費用并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及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屆時將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辦理退考。在繳費前,除姓名和身份證號兩項信息外,其他報名信息仍可自行在報名網站修改。因考試前不再進行現場審核確認,請務必再次檢查填報的信息并確保正確后再繳費。繳費確認后不再允許自行在報名網站修改任何信息。具體繳費流程詳見附件2。
6.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網上報考成功后,務必下載并打印《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無工作單位者除外)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資格復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如遺失或漏打的,在考后資格復核前可登錄我省公布的網站補打印。
(二)準考證打印。2021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方式。報考成功人員請于2021年5月3日至14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時間、考點、考場、座位號等以準考證記載的信息為準。報考人員必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前請仔細閱讀準考證上考生須知和了解相關考場規則。
(四)成績公布。2021年6月15日前,財政部將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初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22日前公布高級資格考試成績。
(五)考后資格復核。初級、高級資格報考實行報名階段個人初審和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考后資格復核。考后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請全科成績合格人員留意“廣州市財政局”網站“會計服務-通知公告”欄目公布的考后資格復核通知,按時按要求辦理。
(六)證書領取。初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考后資料復核通過人員領取證書事宜請留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公布的領證通知。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下載打印事宜請留意“廣州市財政局”網站信息。
(七)其他注意事項。
1.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穗財會〔2019〕16號)規定,屬于信息采集對象的報考人員(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報名前應先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2.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所使用的身份證件是指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
(1)內地居民戶籍報考人員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使用其他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報名和參加考試;
(2)現役軍人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3)香港、澳門居民使用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
(4)臺灣居民使用《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時間、考點、考場、座位號等將由考試管理系統隨機生成,考點與報名點未必在同一行政區域,報考人員可能存在跨區考試的情況。
4.報考人員在備考過程中,廣州市財政局將陸續發布與考試相關通知。請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廣州市財政局”網站(http://czj.gz.gov.cn/)“會計服務-通知通告”欄目查詢。
六、報名收費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3號)有關規定,2021年度我省初、高級資格考試科目收費標準如下:
(一)《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費55元/科,考務費6元/科,合計61元/科。
(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費75元/科,考務費15元/科,合計90元/科。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初級資格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初級資格考試考場由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設置。考場設置要求由市會計考辦另行通知。
(三)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天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的檢測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四)各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本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我市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五)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1.考生報考承諾書
2.會計資格報考網上報名繳費說明
3.廣州市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高級資格報名點聯系表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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