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期,國際、國內環境迫切要求我國高校財務改變原有的管理體制、管理觀念、管理內容和運行模式,以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宏觀和微觀的制度環境決定著高校財務管理創新的基本邊界和路徑選擇。
(中經評論·北京)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高校原有財務體制的弊端日益凸顯,高校巨大的財務風險引起社會各方廣泛關注,積極進行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已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本文借用制度經濟學理論闡述高校財務管理創新的制度環境和制度約束,以期為我國高校財務相關研究提供一個全面視角。
一、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必須重視制度環境的影響
制度環境的內容決定了大學制度變遷的基本邊界和約束條件,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必須站在現代大學制度框架內研究。理財環境是財務基礎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新形勢下,高校財務地位日益提高,財務管理創新尤為迫切,且要注重對“制度”的研究。
市場經濟的建立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使高校財務管理呈現出跨越式的發展趨勢:以政府撥款為主要經費來源的格局正在被開放型、多元化的籌資辦學形式所替代;資本市場的初步建立,客觀上為學校盤活資金創造了條件,傳統的以“等、靠、要”為主要特征、缺乏主動進取的財務管理模式已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客觀上需要高等學校及時轉變觀念,進行財務管理創新。要加強教育成本核算,樹立成本效益觀念;積極參與決策過程,樹立決策觀念;多渠道籌措資金,樹立融資觀念;責權利相結合,樹立風險觀念;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樹立自控觀念。資金流轉順暢是高校生存和發展的前提,高校經費不足的出路是開源節流、提高效率。無論是獲得新的財源還是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其核心都是一個財務問題。
新制度經濟學和產權經濟學的研究成果為財務理論的研究和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也為高校財務機制的構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高校財務管理創新的研究要善于利用社會科學的理論成果,重視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和高校財務管理之間的關聯性的研究,這將有利于擺脫傳統財務學就財務論財務的思維局限性,使財務學體系更具動態調整性和環境適應性,并消除財務學與社會學、文化學、倫理學等社會學科的隔閡,實現財務學與社會科學的互動式發展。
面對現實我們不得不承認,影響高校財務運作效率的關鍵性因素,其實并不是財務的技術性方法,而是大學制度,包括大學自身的產權結構及與此相關的財權配置等,尤其是大學財務治理權(包括財務決策權、財務執行權和財務監控權)的配置結構。高校財務管理創新研究要將“制度”作為一內生變量,特別注重制度因素對財務運作和財務效率的影響。
二、我國高校財務管理創新面臨著“諾斯悖論”的困境
所謂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從制度層面講就是要沖破陳舊體制的束縛,實現破舊立新。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主要表現在大學與政府行政隸屬關系。政府集舉辦權、管理權、辦學權于一身,教育行政部門對高等學校的管理除計劃、指揮、監督、控制外,還顯示出“包辦”、“代辦”傾向,這成為我國高校長期缺乏自主辦學動力和管理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筆者認為,我國現代大學制度的構建實質是一種制度變遷的過程。諾斯指出:“人們過去做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初始制度選擇會強化現存制度的慣性。由于路徑依賴和初始條件的約束,我國政府始終作為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主角,政府扮演的制度供給與改革主導的角色,存在著維系原有各種利益格局與促進社會產出最大化的“諾斯悖論”問題。在我國大學制度的強制性變遷中,變革動力更多源于政府意愿,更多遵循的是行政的邏輯而非大學的自主邏輯,大學由于缺乏自主權而難以真正自主治理,現行高校管理體制亦不利于調動其他利益相關者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積極性,治理主體的單一性使大學顯示出對社會適應的捉襟見肘和無能為力,這一狀況也恰恰反映了我國制度創新的一個重要特征。
三、我國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必須立足于本土化,借鑒企業改革成果
制度環境不能移植,由其所決定的制度安排也不可能移植。高校財務管理創新并非無源之水,也無須憑空創造。當前,高校財務管理創新較為理想的路徑就是他山之玉與自主創新的結合,要重視國外先進經驗的移植,更要注重制度的同化,只有這一路徑下的財務管理創新,才更有可能促使高校自身的發展。
上百年公司財務理論豐碩的研究成果和科學研究范式為高校財務理論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學科基礎。但是,教育不等同于物質生產,我們在研究中要時刻把握這些經驗和理論運用的尺度,注意高校與企業眾多的差別。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改革中出現的偏差和錯位,主要就在于未能準確把握現代大學的使命和功能,或者將其等同于從事物質生產的企業。高校與企業的最根本的區別在于教育屬于準公共物品,企業提供的是私人物品。
l、從經濟學視角看
教育是按照一定的社會目標促進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教育的成果是人的知識和能力、思想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其基本性質是精神性、社會服務性的,且無法標準劃一。筆者認為,教育可以借鑒或部分采用產業的運行機制,促使其運營效率的提高,但教育不可以像企業一樣完全納入市場的軌道。高等教育具有準公共物品的屬性,決定其不能完全靠市場機制提供,需要政府積極參與。
2、從管理學的視角看
從個性的方面來講,高校作為公共部門在很多方面不同于私人部門管理。這些差別主要表現為:一是管理的目標或使命不同。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獲利,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現實目標。高校作為非營利性事業組織,更強調辦學成本的節約。為追求教育公平,我國開辦的公立大學對學生只能收取低于成本的學費,組織的公益性質決定了這部分費用是得不到補償的,對教育績效的評價因此也更注重社會效益評價,難以完全量化;二是管理的責任機制不同。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責權利劃分相對清楚,注重激勵約束機制并舉;高校作為公益事業,更多意味的是責任和服務,更強調監督約束機制有效性的建立。
此外,高校財務管理創新研究還要借鑒公共經濟學和公共管理領域的前沿知識,將社會制度以及人、文化、倫理等社會要素納入高校財務的分析框架,以此來開辟新的研究路徑。
(經濟管理,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鄭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