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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轉發《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
指導意見》的通知
贛人社字〔2020〕320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信局,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創新發展局,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完善職稱層級,增設正高級職稱。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設初級、中級、高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
為進一步體現專業屬性,部分專業的職稱名稱直接以專業命名。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專業的職稱名稱為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正高級知識產權師;其他專業在職稱名稱后標注,如經濟師(金融)、經濟師(財政與稅收)等。
二、動態調整專業設置。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職業分類要求,將經濟系列專業從15個調整為10個。保留設置的專業有金融、保險、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財政稅收、農業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合并水路、公路、鐵路、民航專業,吸納郵電專業中“郵政運輸”專業內容,調整設置為運輸經濟專業;合并建筑經濟、房地產經濟專業,調整設置為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新增知識產權專業。
三、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經濟專業人員初級職稱;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經濟專業人員中級職稱;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經濟專業人員初級或中級職稱。建立經濟系列與會計、統計、審計等屬性相近職稱系列(專業)的銜接措施,取得會計、統計、審計職稱系列(專業)中級職稱的,可作為申報經濟專業人員副高級職稱的條件;取得會計、統計、審計職稱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的,可作為申報經濟專業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條件。
四、打通取得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人員申報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通道,取得一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的,可作為申報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的條件。鼓勵取得專利管理工程職稱人員參評高一級知識產權師職稱,取得專利管理工程師職稱的,可作為申報高級知識產權師職稱的條件;取得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可作為申報正高級知識產權師職稱的條件。
五、完善企業高管直接評定經濟系列高級職稱機制。繼續在業績突出的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中開展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定工作,打破學歷、臺階、專業測試、論文、獎項、課題等限制,采取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現場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業務能力、經營業績、職業道德、社會責任以及在改革開放創新發展中的貢獻。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