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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117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20年度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網上申報
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需登錄市人社局官網,點擊職稱評審專欄進入“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 ),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
(一)申報人自主申報(9月14日-25日)
符合申報條件人員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要求在線注冊、填寫申報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對填寫和上報信息核對無誤后,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用人單位審核。
上傳圖片資料時,請務必在掃描后,將圖片調正以后再上傳到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免影響評審結果。
1.人員基本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上傳佐證材料;
2.學歷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并上傳學歷證書照片;
3.資歷信息: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上傳高級會計師(副高)任職資格證書和聘書(或聘任文件、聘任證明);
4.社會團體任職情況:如實填寫,沒有任職的填“無”;
5.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
6.繼續教育情況:填寫近5年(2016-2020)繼續教育情況,無需上傳佐證材料;
7.業績成果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取得高級會計師(副高)職稱后的主要業績成果;
8.論文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并按照論文封面、論文目錄(本人論文名稱下劃線注明)、論文內容的順序上傳附件,論文(含業務工作報告)最多上傳3篇(業務工作報告必須每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9.著作情況:沒有可以不填;
10.專利情況:沒有可以不填;
11.獲獎情況:按照職稱管理信息系統要求填寫;
12.考核信息:填寫2015-2019年度考核結果;
13.會計信息:上傳《天津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條件(單位規模)對照確認表》。(在本通知附件下載后填寫。單位規模申報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申請人所在單位規模屬于“大型企業”的,應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要求,對照寫清本單位實際情況,包括:行業名稱、2015-2019每年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指標數據。該表由申報人簽名承諾,由呈報單位蓋章確認)。考試年度填寫“2020”,證書編號填寫“0”,有效期起填“2020.09.08”,有效期止填“2020.12.31”。
(二)用人單位推薦
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申報要求對申報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成立由有關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干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小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贊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單位推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應明確起止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聯系人等。公示內容應包括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相關佐證材料等。
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業務主管部門審核。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呈報(10月10日前)
業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同意推薦后,在職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通過,系統自動呈報天津市會計(審計)系列會計專業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
(四)評委會確認接收(10月12日-23日)
評委會對申報資格進行審核通過后,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確認接收”操作。
(五)申報注意事項
申報人員務必對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佐證材料進行核對,保證真實、清晰和完整后再提交審核,以免因填寫信息不準確、上傳的佐證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等情況影響評審結果。
職稱申報中遇到相關技術問題,請撥打人社局熱線022-12333和022-83218114進行咨詢。
二、現場報送(10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報送地點:會計之家一樓報名大廳(河西區廣東路67號河西區稅務局旁)。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根據評委會初審后分配的時間段報送材料,屆時詳見網上通知。現場報送后,同時領取“述職答辯通知書”。評審材料包括: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在評委會同意接收后,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直接打印(A4紙打印,左側裝訂,不能更改內容和格式),須加蓋相關部門印章。
(二)《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一式25份,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導出后打印(A3紙打印,也可另附頁補充內容),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天津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條件(單位規模)對照確認表》原件。
(四)學歷、學位證書、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五)著作論文。包括已公開發表的著作、論文原件,或者結合本單位實際撰寫的業務工作報告(每頁必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著作、論文或業務工作報告最多申報3篇。
請報評人員按照上述材料的順序整理好后一并報送。
三、材料審核
評委會對收到的材料進行初審通過后,再由市人社局統一進行復審。
四、答辯評審
經市人社局復審通過后,由評委會組織述職答辯和評審。
五、社會公示(12月底前)
評審通過名單將在天津會計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http://tjkj.cz.tj.gov.cn),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將報市人社局備案。
六、退回材料(2021年1月底前)
關注天津會計網站通知(http://tjkj.cz.tj.gov.cn),由業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統一領取推薦人員的申報材料和評審通過人員通知。
七、頒發證書
市人社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可登錄職稱管理信息系統查詢評審結果,通過評審人員可在職稱管理信息系統直接打印電子職稱證書。請關注天津會計網站(http://tjkj.cz.tj.gov.cn)和市人社局職稱管理信息系統通知。
八、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
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職稱評審費。
(二)咨詢方式
1.微信公眾號:搜索并關注“天津會計咨詢”微信公眾號,在對話框中留言提問。
2.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3.咨詢電話:財政綜合事務中心 022-23292273
市財政局會計處 022-23205772
附件:1.天津市2020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相關政策
2.《天津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條件(單位規模)對照確認表》
天津市會計專業職稱工作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天津市2020年度正高級會計師
職稱評審相關政策
一、政策依據
2020年我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主要遵照以下文件精神:
(一)《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通知》(津黨辦發﹝2018﹞7號)
(二)《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117號)
(三)《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30號);
二、評審部門
天津市會計(審計)系列會計專業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
三、評價方式
采取述職答辯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未參加現場答辯的人員不能參加評審。
述職答辯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將在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另行通知。
四、申報范圍
近5年在本市大型企業或者事業單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三級甲等醫院)在崗從事會計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大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
行業名稱 指標名稱 計量
單位 大型
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工業 *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建筑業 營業收入(Y) 萬元 Y≥800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80000
批發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40000
零售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
交通運輸業 *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倉儲業* 從業人員(X) 人 X≥2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郵政業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30000
住宿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餐飲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信息傳輸業 * 從業人員(X) 人 X≥20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0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10000
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Y) 萬元 Y≥2000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0000
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X) 人 X≥1000
營業收入(Y) 萬元 Y≥5000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X) 人 X≥300
資產總額(Z) 萬元 Z≥120000
其他未列明行業 * 從業人員(X) 人 X≥300
注:1.其他未列明行業中的從業人員人數的界定2015-2019年每年12月份繳納的“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上的人數為準。
2.對在職單位規模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核驗,評委會進行隨機抽檢。
五、學歷和資歷要求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碩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后受聘擔任高級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申報人員的任職年限計算到2020年底。
六、職稱英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開展2016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6﹞100號)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與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硬性掛鉤,只作為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的參考因素。
七、著作論文要求
擔任高級會計師職務期間,在發表論文和出版專著方面,應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正式出版(獨著或合著)財務會計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著或相關專業有價值的譯著1部以上(本人撰寫或翻譯字數不少于10萬字);
(二)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省級以上專業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3篇以上;其中北大核心期刊發表不少于2篇。
上述論文可以由申報人員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撰寫的財務方面的業務工作報告(包括調查報告、財務分析、專項實施方案等)代替,業務工作報告中涉及單位不能公開的信息時可以省略。
八、工作能力及業績成果的要求
(一)工作能力要求
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應當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財務管理能力、創新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解決財務會計中重大疑難問題,能指導一個地區、系統或大型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
(二)工作業績和工作成果的要求
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人員擔任高級會計師職務期間,應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組織、指導全市或某系統、部門、大型企業、事業單位或相當規模的其他經濟組織開展會計工作5年以上,在規范管理、參與決策、加強內控、化解風險、增收節支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并得到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認可;
2.推行現代財務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果報告,并在一個地區或市內一個系統推廣取得明顯成效;
3.在財務、會計或注冊會計師審計領域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性創新,在解決重大疑難問題方面發揮關鍵作用,得到省、部級財政部門認可;
4.在省、部級立項的重大經濟建設項目中,擔負經濟論證、財務管理、財務監督檢查等工作并作出重大貢獻,成績突出,并得到省、部級主管部門表彰;
5.制定、起草的本單位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得以實施并得到省、部級財政部門認可;
6.主持完成的重大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轉化工作,在全國或全市范圍內產生重大影響,取得較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獲國家級、省部級會計或相關專業的研究成果獎;
7.主持省(部)級立項的會計學科相關專業科研課題一項以上,并經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通過,被認定為具有重要價值。
九、繼續教育的要求
按照《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年累計不得少于18天(144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申報人在職稱系統中如實填報各年度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時、專業培訓學時和總學時數,無需上傳佐證材料。用人單位對申報人繼續教育完成情況進行核驗,業務主管部門對申報人繼續教育公需科目選修課及專業科目完成情況進行隨機抽檢,市人社局對申報人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課完成情況采取信息比對方式查驗。
附件2
天津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條件
(單位規模)對照確認表
姓名 身份證號 高級會計師
(副高)資格取得時間
正高級會計師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情況 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之一:(1)大型企業;(2)事業單位-全日制普通高校;(3)事業單位-三級甲等醫院
(注:“大型企業”類,應對照所屬行業,填寫本單位實際情況。包括:行業名稱、近5年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指標數據。)
申報人承諾 呈報單位審核意見
本人承諾,以上信息填寫屬實。
申報人:
年 月 日
經審核,以上信息填寫屬實。
審核人:
呈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