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南省15家社會審計機構與該省審計廳簽訂協議,參與完成該省今年上半年15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預計審計的投資總額將達到400億元,這是云南省開始大規模引進組織社會中介審計機構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的標志性事件。
云南省審計廳參與此項活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云南省審計廳從1999年就開始在社會力量參與政府審計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初步探索,但是規模一直比較小,沒有形成制度,也沒有專門的活動經費。在這個過程中,云南省審計廳出臺了相關的一個文件,即《關于委托社會中介組織、聘請專業人員進行項目審計的試行辦法》,對委托原則、項目條件、評審領導、委托程序、法律手續以及紀律監督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填補了云南省審計法規制度中的一項空白。
審計署2006年發布的《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規定:審計署遇有審計力量不足、相關專業知識受到限制等情形時,可以從社會中介機構和其他專業機構聘請或者直接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自此打通了社會力量參與政府審計的“綠色通道”,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政府審計工作的發展,經濟效益審計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了越來越多的社會審計力量的“倩影”。有人生動地把這種關系形容為“審計機關是腦,協審單位是手和眼”。正如硬幣的兩面,社會力量參與政府審計的范圍在擴大,在帶來積極影響的同時,存在怎樣的風險?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三方之間的關系是否會發生微妙的變化?在新時期、新形式下,如何衡量和處理好這三方面的關系?
質量控制是關鍵
中國審計協會副秘書長崔振龍認為,政府審計的工作量太大,完全由審計機關從事可能做不到,會造成很多的監督空白,由事務所來參與這項工作,可以增加審計的覆蓋面,提供必要的監督服務。社會審計參加這項工作能否發揮真正作用,核心問題是社會審計的工作質量能否得到保證,如果質量得不到保證,就會變成走過場,不會發生好的作用,如果質量能夠得到保證就可以順勢發揮它的積極作用,這里對幾個因素的把握決定著社會審計的工作質量:是否能夠選擇到真正能勝任的、合格的事務所,即使是合格的事務所,在這個工作過程中是否有獨立性,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審計費用由誰來出,如果是被審計單位出的,可能就會有問題,如果是政府出的,獨立性就會相對好一些。
近來,政府的投資項目審計越來越受到關注,原因在于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主要還是依靠投資拉動,云南省審計工作在促進節約政府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審計監督的覆蓋面還很低。2007年,云南省審計機關審計建設項目1549個,審計投資總額187.4億元,僅占國有單位投資總額的15.6%。
目前,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市、自治區制定了地方的投資審計管理辦法,其中關鍵的環節包括重大審計項目必審制,重大審計項目跟蹤審計,社會中介人員參與,經費由財政統一安排。這就保證了社會審計參與政府審計的獨立性。
云南省審計廳的工作人員普遍感覺在與社會審計力量的交往中,他們學到了一些專業方面的知識,一些投資項目可以及時地進行驗收。開放、透明的審計工作方式是推進政務公開的具體體現。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組織社會中介參與重大投資項目和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表明了審計機關不斷開放、提高審計開放度和透明度的決心,把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這兩個方面的力量結合起來,擴大審計覆蓋面就有了可能。
互動方能“雙劍合璧”
崔振龍同時指出,在社會力量參與政府審計的過程中,管理措施也要到位,事務所所做的政府審計和一般的事務所作的市場化的審計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干的是政府的活,遵守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準則,可能就會發生偏離,在這個過程中,審計人員采用的審計方法等都要進行調整。
據了解,加拿大國家注冊審計師協會已制定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民間審計通用的審計準則、審計標準,使利用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力量進行國家審計有了法律依據和規范,同時建立各級審計專家數據庫,以國家審計的名義組織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人員實施審計。
審計專家袁廣達教授也指出,政府審計現在主要是財政收支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實踐得較少,總體來講,社會審計人員的素質要高于政府審計人員的素質,政府部門在這個過程中要進行監控,政府部門如何衡量和考核民間審計的質量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云南省審計廳的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關于委托社會中介組織、聘請專業人員進行項目審計的試行辦法》,對委托審計和聘請專業人員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委托審計的項目必須是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審計機關無法組織力量以及項目單位有特殊要求或審計機關缺乏專業人員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必須與委托的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擬委托的審計項目必須由廳領導、相關處室領導和部分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委托審計項目評審領導小組,采取投票的方式確定中介機構;根據審計項目大小、時間要求長短、工作復雜程度和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來確定項目經費預算,經費結算按進度付款。協議明確規定,出現問題嚴肅處理,保證獨立開展工作。
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以審計機關做主導,把社會中介的審計人員編排到政府審計的工作組里,按照審計機關所有的工作程序來進行,包括質量控制,文稿的要求,工作方案統一制定,審計目標、審計步驟、審計時限以及審計任務分解等要素都做出要求,最終的審計結果將向社會公告。技術要求是什么,審計目標是什么,所有的工作底稿,所有證據的取證,所有審計資料的編制都按照審計署發布的審計質量控制一百條的標準來制定,有效地控制審計風險,嚴格執行審計八不準。
三足鼎力,均衡發展
按審計主體劃分,可分為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在我國長期以來這三者處于割裂的狀態,社會審計力量逐漸參與到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中,它們三者之間是否會有越來越多的“親密接觸”?
袁廣達教授表示,審計工作的發展將推進審計資源的優化整合,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都存在各自領域的優勢和不足,在各自的領域都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如果三者之間可以很好地進行優勢互補,將促使我國審計行業長足、均衡的發展。
要善于引進先進審計機關經過實踐證明、有良好效果的審計管理方法,我國的審計管理不可能照搬國外的先進經驗,真正的審計管理創新蘊藏在全國數千個審計機關的管理實踐當中,雖然由于社會的發展、環境的變化、人員的流動、地域的不同、文化的碰撞,所有的審計機關不可能有完全一樣的管理細節,但認真學習、消化、借鑒兄弟審計機關成功的審計管理經驗,結合本機關的實際,予以改進、創新,就能形成適合本單位的成熟管理模式,推動審計工作的快速發展。
當前,社會各界對公開審計結果、開展效益審計的呼聲很高,面對這些新的挑戰,審計管理要及時做出調整,拿出創新管理的措施,跟上時代的發展,進行法規制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