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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財政局近日制定《上 海市政府性基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 行)》,加快構建覆蓋四本預算的績效管 理新體系,為政府性基金預算績效管理 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該辦法主要突出三方面,一是重點 抓住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專款專用、 收支平衡”的管理特點,并充分融入到 績效管理工作要求之中;二是嚴格按照 市委、市政府以及財政部的相關規定確 定相應管理要求,并注重與已有制度的 銜接與匹配;三是明確使用單位和分配 部門各自的對應職責,體現出績效管理 要求的整體性。 在具體內容上,該辦法充分貫徹 “全覆蓋”“全過程”的總體要求,進一步 明確適用范圍,細化各環節、各部門的 管理要求,并重點突出對績效管理結果 的應用。 下一步,上海市財政局將持續關注 該辦法在各使用單位、分配部門和區財 政的試行情況,及時了解和解決制度實 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點、堵點、痛點問 題,將預算績效管理各項要求落地落實。 (上海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