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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號)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冀財會〔2019〕65號),現就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全市范圍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需要在我市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公告已在河北省財政廳官方網站會計服務欄目公布)。
二、繼續教育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內容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執行;專業科目內容按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規定執行,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三、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自愿選擇參加符合《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條規定的繼續教育形式,面授教育、網絡教育和其他形式相結合,不同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累計。
四、繼續教育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五、關于2020年度繼續教育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2020年度繼續教育,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辛集市財政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