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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