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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報送
(一)統一裝訂材料
1、申報材料目錄;
2、人社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原件);
3、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正高級不要求);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
5、單位報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原件);
6、個人業績成果自述;
7、各類證書等個人信息材料復印件;
8、身份證(復印件);
9、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10、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及相關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
11、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證明材料復印件;
12、任現職以來的業績佐證材料(學術技術水平業績佐證材料、任現職期間取得的各類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13、具備評審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含公開發表、出版的專業論文、論著等)。
以上材料須一式一份統一用A4紙制作(復印件需經單位審核蓋章),按上述順序編寫目錄并裝訂。
(二)散裝材料
1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雙面打印,膠裝)一式三份;
15、貴州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A3紙打印)一式兩份;
16、推薦單位對符合申報條件并同意推薦送評的,須填寫《2019年度XX單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人員公示表》及公示結果說明;
17、《貴州省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花名冊》(Excel電子文檔),由單位或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
18、貴州省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評審資格申報表。
19、公開發表、出版的專業論文、論著(原件)。
(三)申請人報送評審材料時,需報送上述(一)和(二)項所有材料電子文檔(刻錄光盤)一份,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內容必須一致,即將所有裝訂的資料掃描刻盤與紙質材料一并報送。另外所有材料用一個牛皮紙檔案袋(盒)裝袋報送,檔案袋(盒)封面須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擬申報專業及資格、手機等信息,同時報送材料時帶上相關材料原件以備查驗。對填寫、裝訂不規范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