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胡亞萍
近幾年來,我市為加強和規范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連續開展了對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檢查,揭示了在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具體體現在:
1.部分收入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對應該納入財政專戶的收入,如彩票公益金、土地出讓金等收入轉入“其他應付款”、“暫存款”等科目核算,有的存入定單作為單位的定期存款,并在其中發放單位職工的福利、補貼等支出。
2.少報、漏報其他收入。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將取得的房租收入、對外承接的設計費收入、補償收入、聯營收入等轉入單位的食堂賬戶和“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用于單位的彌補經費缺口、購買辦公用品等支出。
3.專項資金核算不設立明細賬,結余不上繳財政專戶,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大部分單位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沒有相應的管理辦法,與單位的日常經費混淆使用,造成專項資金的使用出現了較多的問題。專項資金不按預算編制的項目實施,結余款轉入“其他應付款”,挪用專項資金等現象在很多單位都有所發生。
4.預算調整不上報。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預算項目發生改變的也不及時進行預算調整,導致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的偏差。
5.部分設備未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購置。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編制中未列政府采購項目,但在執行中擅自購買應由政府采購購買的設備,如汽車、電腦等,造成與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脫離。
6.超預算發放單位的獎勵、福利。不少單位通過各種方法和途徑超額發放獎勵、福利。
7.會計核算不規范。主要反映在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基礎較薄弱,導致會計核算出現不規范的現象。如:單位的長期投資作“預付賬款”處理;向個人或單位收回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收回外單位借用款,事業單位向外單位收取的項目成本補償費等收入不作“事業支出”的減項,而轉作“其他應付款”處理;部分原始憑證不符合《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購買固定資產在賬戶中不做固定資產與固定基金的增加等。
8.未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重點反映在房租收入不繳納相關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等。
分析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
1.財政監管力度不夠。多年來,將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重點放在編制預算和按預算計劃經費使用,忽視了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行上的有效監管,致使一些違紀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及時處理。
2.基層會計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執行財務法規不夠嚴肅。一些單位的負責人和財務人員漠視財會法規制度,不按照預算的項目??顚S茫灿脤m椯Y金發放單位的獎勵、福利。
3.部門預算編制不夠細化,項目論證不充分,導致預算執行不嚴肅。一些單位在項目論證上含糊不清,可行性研究報告流于形式,造成項目“流產”,資金流失。
4.檢查不深,執法不嚴,處罰軟弱。監管部門之間相互脫節,對財政監督查出來的問題,管理部門不予重視,甚至為之開脫,找借口,導致一些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
就以上部門預算執行不力的狀況,筆者提出以下改善建議。
1.開展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從思想上樹立會計崗位的法律意識,使之充分認識到財政預算的每一分錢都是來自廣大的納稅人,決不允許有鋪張浪費的行為發生。
2.加大財政監管力度,財政監督不僅僅是事后的監督,更要從源頭上就開始實施監督的職能。財政監督部門應該從預算編制開始,實行事前、事中監督,對預算編制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要提出改正的意見;對在預算執行中發現的預算偏差,要及時糾正或取消不可能實行的項目,防止資金浪費。
3.制定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確保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規范、合理。建議各行政事業單位針對本部門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制定相應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規范、合理使用。
4.開展對財政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工作,是深化財政改革的必然,是對預算分配目標的完成情況的驗證。各部門都應該開展對本部門的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評價工作,財政監督部門更應該依靠有關專家的力量,制定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標準,以確保國家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5.進一步加強單位財務管理。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內部制約機制,這是保障財政改革各項政策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
6.財政部門內部的監督、管理各部門在自行履行職責的同時,要加強相互聯系、相互溝通、相互制約,實現在管理中促進監督,在監督中提升管理水平,共同為安全、規范使用納稅人的資金保駕護航,為打造節約型政府盡到各自的職責。
(作者單位:杭州市財政監督檢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