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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會評辦〔2019〕1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職稱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55號)精神,現將外省調入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確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認條件
申請會計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確認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外省調入具有高級會計師或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且人事檔案關系已經調入浙江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不包含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調入浙江省前已在外省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以及調入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
2.按規定經評審取得會計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其中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要求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39號)規定,經評審取得。
3.符合《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和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財會〔2019〕36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或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條件。
二、申報材料
1.《省外調入專業技術人員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表》(附件1),在網絡申報的同時需另行報送3份蓋章的紙質表格,寄至杭州市環城西路37號省財政廳會計處,郵編310006。
2.《浙江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信息表》(附件2)。
3.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應加蓋保存該表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4.外省人力社保部門印發的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確認文件。如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發文單位印章。
5.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現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檔案關系已經調入我省的佐證材料(應能反映何時從何處調檔)。
7.近三年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8.近三年勞動(聘用)合同。
9.調入事業單位的人員需填報《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
10.體現近5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水平的業績及其佐證材料。
11.jpg格式電子照片,以身份證號命名,寬和高比例為1:1.4,50KB以內,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三、申報方式
采用網上申報方式,在浙江省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網址:http://gssb.zjczt.gov.cn)進行申報,所需空白表格在申報系統里下載。
2019年度確認工作時間與正常申報評審時間相同,從2020年開始,每年的2、5、8、11月份下旬進行申報。
四、組織確認
1.確認依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和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財會〔2019〕36號)。
2.確認工作由相應的評委會常設評審組織進行,確認結果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通過確認的人員換發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
3.未通過評委會常設評審組織確認的,可參加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正常申報。
4.確認工作每個季度組織一次。
5.確認工作不收取費用。
五、證書打印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省級→便民服務→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考試成績查詢及電子證書下載打印,自行下載、打印。
附件:1.省外調入專業技術人員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表
2.浙江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信息表
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省外調入專業技術人員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表.doc
浙江省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