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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各課題負責人: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7〕6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修訂<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8〕17號)的有關規定,經專家組評審鑒定,對2018年度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立項名單中所列4個課題項目予以結項(詳見附件),并發給《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結項證書》。
課題補助經費的使用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7〕6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修訂<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及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會〔2018〕1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請各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提供正式發票(發票金額為課題補助金額)郵寄至省財政廳會計處(福州市鼓樓區中山路5號)。
聯系電話:0591-87097890
附件:1.2018年度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結項表
2.福建省會計領軍人才課題項目結項證書
福建省財政廳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