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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破格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對不達大學本科學歷或不滿任現職年限,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的人員,可破格申報評審,但不得學歷和任職年限雙重破格。破任職年限晉升者,最多只允許比正常晉升的規定任職時間提前2年。破學歷晉升者,須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齡滿20年。
2、具體條件
(1)須符合申報條件(一)至(八)條中除學歷或資歷條件外的各項要求。
(2)《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3)任會計師職務期間,公開出版、發表會計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著作、論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作為主編或主要編寫人員在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會計專業學術著作、譯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同時提交1篇公開發行的會計專業學術論文。
②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或綜合大報的理論版面發表會計專業學術論文4篇以上,其中國家級論文至少1篇。
(4)任會計師職務期間,工作業績須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條:
①在本專業取得顯著成績,獲全國、省、市級有關部門授予的“勞動模范”或“五一勞動獎章”;獲部、省、市財政部門授予的“先進會計工作者”稱號。
②參加財會專業競技活動中獲得國家級前十名、省級前六名、市級或全省行業系統前三名的成績。
③在大型企業擔任財會部門負責人或在中型企業擔任總會計師3年以上(須附任命文件原件),工作成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