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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基本建設項目辦理轉固手續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基本建設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算、資產交付使用是辦理轉固手續的前提條件。
二、基本建設項目是否必須批復竣工財務決算后才能轉固?
基本建設項目并非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才能轉為固定資產,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三、基本建設項目什么時候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
《江蘇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需報決算審批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四、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程序是什么?
《江蘇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實行先審核、后批復的辦法。項目建設單位將編制完成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報項目主管部門審查后,由項目主管部門報送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審查審核可以委托財政評審機構或者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對符合條件的,財政部門應當在6個月內予以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