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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財會〔2010〕19號)精神,進一步加大本市會計人才培養力度,根據《上海會計人才培養工程規劃(2014-2020年)》(滬財會〔2014〕33號)工作要求,決定啟動2019年度上海優秀會計人才培養工作,并由經過公開招標而中標的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具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按照因材施教、學用結合的原則,實行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通過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全面培養和提升培訓對象的綜合素質,努力為全國高端會計人才、上海領軍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和正高級會計師的選拔評審等儲備人才。
二、報名條件
按照要求,參加報名人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目前從事會計管理工作;
2.誠實守信,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二)資格條件
1.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含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并參加會計工作5年以上;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意識和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能夠基本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9年12月末),身體健康;
4.集團公司及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經理)或單位后備及業務骨干;
5.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獲得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金銀榜,或積極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管理工作,表現優異的人員,優先考慮。
三、選拔程序
培訓對象選拔由市財政局統一組織,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及主管財政部門協助完成。具體程序如下:
(一)正式申報。申報人員按要求填寫《2019年度上海優秀會計人才培養申請表》(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連同申請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報主管財政部門。其中:(1)各市級預算單位管理的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報送至市財政局會計處;(2)稅務管理關系在各區稅務局的企事業申報人員,報送至所在區財政局會計科;(3)稅務管理關系在市稅務三分局的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報送至市財政監督局。申報時間為2019年6月12日至7月12日,主管財政部門應于7月15日前將所有申報資料統一交市財政局會計處。凡弄虛作假,存在虛報、謊報、瞞報情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選拔筆試。市財政局委托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對申報人員進行集中選拔筆試,筆試內容為會計、財務管理、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和戰略管理等。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間初步定為2019年7月20日(周六)上午,地點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青浦校區(蟠龍路200號)(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選拔面試。根據申報人員筆試成績及申報材料綜合評審情況,確定面試名單。面試名單將在上海財政局網站公布,并書面通知申報人員和主管財政部門。選拔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認知、策劃和決策能力、專業綜合分析能力、組織管理協調能力、語言表達及邏輯思維能力等。選拔面試時間初定為2019年8月3日(周六),地點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青浦校區(蟠龍路200號)。
(四)確定培訓對象。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材料評審情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適當考慮市屬單位與區屬單位等平衡的原則確定入選學員名單。2019年上海優秀會計人才培養計劃培訓班招生人數初定為50人。
四、培訓時間與地點
2019年上海優秀會計人才培養計劃培訓班培訓工作于2019年10月啟動,培訓周期為2年,累計40天,分為集中培訓和跟蹤管理2個部分,地點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具體開班時間和有關要求,由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另行通知。
五、培養方式
(一)集中培訓。以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論壇等方式為主,以案例教學為主要教學形式,培養內容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會計實務、內控與風險、審計與績效管理、宏觀經濟形勢、財務創新等。集中培訓目標是夯實理論基礎、更新知識結構、創新經營觀念、拓展管理視野,搭建起學員之間和學員與培養師資之間的溝通交流平臺。
(二)社會實踐。針對學員具體情況,確定學員學習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和實踐單位,引導學員反哺社會,促進企事業單位提升治理水平。實踐的目標是指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鞏固深化培養內容。
(三)跟蹤管理。除集中培訓和社會實踐以外,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向學員提供必讀和選讀書目,明確研究課題,注重聯系實際,解決財稅、會計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通過組織有關研討、講座等活動,定期了解和評估學習心得體會、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等情況。
(四)打造平臺。建立優秀會計人才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引導學員在集中培訓結束后,持續進行在職學習,進一步提升學員理論聯系實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六、組織管理
(一)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負責培訓期間學員的日常管理,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訓期間的學習、科研等情況。學員缺席培訓達到一定比例或者培訓期間未能按照規定定期向學院報送學習心得體會、業績報告、專業論文、案例研究報告、調研報告、考察報告的,視為放棄培訓。
(二)引入淘汰機制。培訓分為2個考核周期,建立量化考核體系。根據學員在每個考核周期中的綜合表現,以量化分為依據,按一定比例實行淘汰。學員考核情況將以書面形式反饋至主管財政部門及學員所在單位。
(三)頒發上海優秀會計人才證書。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結業。學員結業時,將頒發由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用印的上海優秀會計人才證書。
七、政策措施
(一)財政部門和各單位本著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借助廣播、刊物、網絡等傳播媒介,通過組織座談會、報告會、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優秀會計人才培養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擴大會計工作在社會上的影響力,逐步提升會計人才的價值,為會計人才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二)積極推動優秀會計人才培養與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職務)制度等有機銜接。加大與有關職能部門協調,引導用人單位加大對優秀會計人才的使用力度,以良好的機制激勵人才,以完善的制度使用人才,以適當的待遇留住人才,充分發揮優秀會計人才的綜合素質優勢。
(三)進一步健全優秀會計人才選拔機制、培養機制、淘汰機制、使用機制,建立優秀會計人才培養與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對接機制;與用人單位建立優秀會計人才的聯合培養機制,共同促進優秀會計人才的培養。
八、培養費用
培養費用由市財政專項經費解決,學員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可由學員所在單位按標準報銷或給予補貼。
聯系方式:
1.上海市財政局會計處
朱 剛 54679568-17056;13817635579
姜建棟 54679568-17041;13764571998
2.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教務處
吳文俊 69768000-68108;18121168109
附件:2019年度上海優秀會計人才培養申請表
上海市財政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