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3名),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著作(含譯著)1部以上(獨撰寫不少于5萬字);
(二)獨立或者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獨立或者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1篇在核心期刊發表(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獨立撰寫較高水平的財務經濟分析報告3篇以上,并得到市(廳)主管財經工作的領導批示并推廣和交流(需提供有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