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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
評定標準:高級會計師須系統掌握財會專業理論知識,熟悉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國內外最新財會理論動態,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有制訂行業財會制度,主持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或一個大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會工作,解決財會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的經歷和能力;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精通業務,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或財務會計管理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取得顯著的成績;有較強的財會科研能力,公開發表、出版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能培養財會專業人才和指導會計師工作;熟練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我省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財會專業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各項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地執行《會計法》,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政、財會制度,遵守財經紀律,竭誠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任現職期間,考核稱職以上。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一)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ǘ┦苡涍^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申報。
?。ㄈ┡撟骷?,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申報。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得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受聘會計師職務2年以上。
?。ǘ┇@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受聘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ㄈ┐髮W??飘厴I,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受聘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
(四)雖不具備上述學歷,但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受聘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學歷,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受聘會計師職務3年以上。任現職期間,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1和2、或1和3:
1.主持一個大、中型企業的財會工作,在搞好企業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成績顯著,近3年來連續使企業盈利或促進企業扭虧,得到省、市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認可;或主持、指導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業績顯著,貢獻突出,近3年來得到省、市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的認可。(需提供準確、有效的資料及證明)
2.公開出版獨立完成的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1部。
3.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獨立完成的學術論文3篇,并有其中1篇獲得國家級論文評選二等獎以上或省級論文評選一等獎。
第四條 外語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莆找婚T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外語:
1.獲得博士學位。
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并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專業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知識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過全國或全省或全市(包括行業)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和法規、辦法的編寫(制訂)工作,能審核會計師完成的技術成果。
?。ǘ┲朴嗊^大、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
?。ㄈ﹨⑴c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或主持、指導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第七條 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趨⒓泳帉懀ㄖ朴啠┤珖蛉』蛉校òㄐ袠I)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或法規、辦法中發揮重要作用,被采納實施,效果顯著。
?。ǘ┧朴喌拇?、中型企業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經實踐證明效果顯著。
?。ㄈ﹨⑴c大、中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解決相關的復雜疑難問題,提出的創見性建議得到采納,大幅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ㄋ模┲鞒?、指導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部門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業績顯著、貢獻突出,得到省、市主管部門的認可。
第八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霭嬷?部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發表論文2篇以上。
?。ㄈ┰谑〖壱陨蠈I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宣讀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級學術會議宣讀并獲獎論文2篇以上。
?。ㄋ模┰谑〖壱陨蠈I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及撰寫經實踐證明有重大指導意義或創造出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調查報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2篇以上。
第九條 附則
?。ㄒ唬┓卜仙鲜鰲l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條規定的材料者,可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并按規定程序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評委會不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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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有關要求填寫好的《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一份(原件)。
2.《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二十份(其中原件1份,其余可交復印件)。
3.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任會計師的聘書、會計證各1份復印件。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蓋章、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時間。
4.參加全國或全省外語統一考試有效期內的成績通知或合格證書(原件)、或免試的證明材料。
5.繼續教育有效證書(原件)。
6.財會業務工作總結一式五份(單位要審核蓋章)。
7.業績成果或獲獎成果證明材料需提交原件,若是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蓋章。
8.按本資格條件規定的數量標準提交著作、論文及調查報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原件。
9.申報人必須將提交的所有材料分類裝訂,整齊規范。
?。ㄈ└呒墪嫀熧Y格評審委員會必要時可以對有關申報者提出答辯要求。
(四)本資格條件有關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如“稱職以上”含“稱職”、“2年以上”含“2年”。
2.“獨立完成”:是指所提交的論文、著作必須是由申報者本人單獨創作的,即不是編寫的,也不是與其他人合作完成的。
3.“省級以上專業刊物”:是指有“CN”或“ISSN”刊號的專業刊物,或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學術機構主辦的定期出版的專業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