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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要求
2019年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行。
(一)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如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二)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的有關規定,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應材料。
(三)會計從業資格證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
(四)外省或中央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委托我省評委會評審的,須提交省(部)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函(詳見蘇人社發〔2019〕95號文)。
(五)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的截止時間為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網上提交時間即為截止時間)。
(六)申報人在完成網上“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職稱資格申報系統”申報的同時,還須報送相關紙質材料,且要求兩者信息必須保持一致(詳見附件)。
(七)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經調查核實確認的,將按《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蘇職稱〔2001〕2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95號)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