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貴州:評審條件:(四)學術水平
任現職以來,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1篇。
2.出版通用會計或相關專業著作1部,個人完成4萬字以上。
3.在省(部)級以上會計專業學術交流會上交流專業論文2篇。
4.在省行業協會、市(廳)級會計專業學術交流會上交流專業論文3篇。
5.參與省(部)級、市(廳)級財務會計或相關專業課題研究1項、2項,并獲省(部)級、市(廳)級相關部門認可。 第十條 本《條件》所稱“論文”,是指公開發表在國內統一刊號cN學術期刊并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期刊上的論文。
本《條件》所稱“棱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學圖書館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的學術期刊,以論文發表時間的版本為準。
本《條件》所稱的著作、教材,除注明的外,是指具有國際標準書號ISBN并公開出版的著作、教材。
本《條件》規定的著作、教材3萬字可折抵一篇論文,但折抵的論文不能超過1篇;在核心期刊增刊或專刊上發表的論文按一般期刊計算。
第十一條本《條件》提到的著作、譯作、教材、論文及科研課題、項目系指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獨立或排名第一。所稱課題以項目立項時間為準。
評審通知:按照《貴州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規則》要求,申報人員論文需提交“萬方數據資源系統”、“中國知網”、“維普資訊網”三大數據庫之一的檢索情況,或相關檢索機構出具的檢索證明。
(四)提交的論文須在所發表的期刊目錄上劃“ ”標明。13、具備(黔人社廳通〔2014〕60號)評審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含公開發表、出版的專業論文(含檢索情況)、論著的原件)。